2008年年报披露工作空前提高独董责任财政部要求关注债务豁免等十大重点事项——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出公告,详细部署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公告明确,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上市公司应拒绝报送。以空前提高独立董事的年报披露履职责任为标志,公告重点强调了有关机构和人员对年报披露的制衡力量。
财政部也就上市公司等执行新准则企业的年报工作发出通知,要求注会重点关注2008年财务报告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接受捐赠和债务豁免等10个事项。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应加强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上市公司应拒绝报送。上市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上市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据悉,证监会公告中关于独董在披露过程中权责的一些提法,从思路上来说,与证监会正在制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认定指引》有较多相关之处。在加强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方面,公告赋予了独立董事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延期、拒绝召开董事会的权利。具体要求包括: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意见;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公告明确,监管部门将重点关注并查处因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导致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及存在重大遗漏的公司,采取及时到位的监管措施。
在切实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方面,公告要求上市公司重点关注市价持续下跌情况下的金融资产减值,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
公司应披露持有外币金融资产的情况,如未持有也应明确说明。此外,公允价值计量、正确理解“控制”含义、正确界定非经常性损益等长期关注的重点问题,也在公告中得到继续强调。
就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监会结合年报审计工作也提出了若干要求,其中特别提到,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要结合2008年资本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况,重点关注公允价值、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股权激励、开发费用资本化、金融工具分类、异常关联交易、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特别是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以及重大投资等重点领域。
财政部通知强调,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各项目,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提供明确的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通知要求,继续谨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外,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通知指出,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通常确认为当期收益,但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相关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而非当期收益。
财政部要求重点关注的事项,还包括会计政策变更、AH报表差异、合并报表范围、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等。
财政部要求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监督检查机构、财政监察专员办、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有关各方成立联合工作组,抓好新准则实施和年报编审工作。财政部表示,将继续逐日盯市,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分析工作。
财政部还对2008年年报的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关注下列重大风险领域:债务重组收益确认;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价依据;重要会计估计变化;开发费用资本化;企业合并及异常股权转让行为;套期会计的使用条件和标准;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交易;持续经营假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