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今年1至11月,全国共审计和调查10.4万多个单位,促进国家财政增收节支569亿多元,促使被审计单位健全规章制度3690项,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事项837件。这是记者从29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专项审计:关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民生问题
今年,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民生问题,审计署组织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助、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和实体经济的影响、城市基础教育、财政支农和社会保障等审计和调查。
特别是汶川地震发生后,审计机关紧急行动,组织全国1.2万余名审计干部对3.2万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同时延伸调查了重灾区的3800多个乡镇、9500多个村和7.6万多户受灾群众,提出3610多条审计建议。
财政审计: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资金267.73亿元
在财政审计方面,审计署审计了53个中央部门及其368个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对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和津贴补贴收入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了18个省(区、市)财政管理和运行情况,揭示和反映了当前省及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国审计机关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共提出3万多条审计建议,有2万多条被采纳。截至10月底,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7.73亿元,促进完善制度规定158项。
金融机构和企业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和国有资产安全
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今年,审计署对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信集团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移送大案要案线索20件;对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股份制改革成效进行了审计调查,反映了当前金融领域需要高度关注的六个突出问题。
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今年,审计署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12户中管企业原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4户发电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41户重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揭示了一些企业损益不实、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潜在损失等违规问题。
能源资源环境审计: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保
为促进能源资源利用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审计署组织对18个大型火电建设项目和相关省份电力建设情况、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对环渤海13市水污染防治和“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及效果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和反映了能源资源环境和投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审计署还开展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调查、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财务收支和奥运工程跟踪审计,促进了项目管理的加强和投资效益的提高。1至11月,全国投资项目审计核减投资额248亿多元,帮助挽回或避免损失77亿多元。
经济责任审计:64名领导干部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
今年1至11月,审计署开展了对4名省部长和12户中管企业原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全国审计机关对2.4万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64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和226名其他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
目前,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436个地市和1937个县级审计机关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有8个省(区)、81个市和212个县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有21个省建立了组织部门根据审计情况与被审计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有14个省汇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形成综合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