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今天(30日)凌晨3时30分,台北地方法院的警备车载着陈水扁开出台北地方法院,前往台北看守所。(中新社记者 陈立宇/摄)
陈水扁29日下午再度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在庭上他滔滔不绝地搬出“大水库理论”,强调因公支出大于收入,马英九能判无罪,他也应该判无罪。
据台湾东森新闻29日消息,陈水扁表示,对于被检察官起诉他无法认可,也无法接受,他宣称自己主观上无犯罪故意,客观上无犯罪事实。他还死咬马英九,称如果马英九的特别费能判无罪,他不应该被起诉,也应该无罪判决。
由于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当中,一审判决无罪的法官就是蔡守训,陈水扁特别提出,审判长判马英九无罪,而且也认同“国务机要费”具有特别费性质,“国务机要费”经过多次变革,仍然具有特别费性质,马英九最后判决无罪,“这些认定的理由是可以参考的”。
陈水扁还特别搬出“大水库理论”,强调马英九之所以获判无罪,是因为他特别费因公支出超过收入,“审判长比谁都知道”。而台北地院则认为,这顶多是行政疏失,不涉及刑事犯罪。
陈水扁说,他不是帐房,“国务机要费”要如何申请使用,“总统”日理万机,他也无法了解。他辩称自己没有不法所得,也没有贪污任何一块钱放在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