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挖掘消费潜力,12月26日,中国商务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规范广大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完善消费环境,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指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结构、消费趋势和风土人情,指导广大商贸企业搞好企业营销策划;积极引导广大商贸企业开展节假日促销、主题促销、文化促销和品牌促销等,倡导科学消费理念,引领消费时尚,优化消费结构,千方百计促进消费;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企业在促销过程中遇到的交通、物流、展位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前往农村地区、边远山区依法开展促销和展销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通知还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鼓励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扩大消费的同时,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价格)、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要求企业按《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18号)等有关规定,杜绝虚假促销,确保促销场所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禁止以促销让利为名坑害消费者的各种违法行为,严禁假冒伪劣产品销往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使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