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时难以兑付职工工资的,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先行垫付”。省政府办公厅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从5个方面切实解决当前部分企业出现的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受当前严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我省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拖欠工资问题时有发生。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职工工资。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向职工明确延期支付工资的责任和保障措施。
进一步健全欠薪预警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对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实施工资支付重点监察;重点监察企业必须按照欠薪预警制度的规定提交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预交工资支付保证金。
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强制企业在指定的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用于偿还拖欠工资。
《通知》要求各地强化工资支付劳动监察执法。严厉打击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行为,加大职工工资清欠追偿力度。 (李峰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