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张晓松)截至目前,审计署组织对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审计工作已全部完成。审计署31日发布公告,公布了总体审计结果。
从2008年5月14日至11月底,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共对18个中央部门和单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289个省级部门和单位、5384个地级部门和单位、24618个县级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5省市的3845个乡镇、9526个村,并对76709户受灾群众进行了调查。
审计表明,截至11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安排抗震救灾资金1287.36亿元,18个中央部门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接受救灾捐赠款物640.91亿元,全国共有4559.7万名党员缴纳“特殊党费”97.3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救灾资金和物资基本做到了筹集合法有序、拨付及时到位、分配公开透明、管理严格规范、使用合规有效、存放安全完整,各类救灾资金和物资账目比较清楚。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个别地区、单位存在救灾款物管理不够规范、政策不够完善、执行不完全到位等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少数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迅速采取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审计机关移送给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案件146起,涉案人员162人;相关责任人已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截至2008年11月底,审计署共接到群众举报1962件,其中有176件有较明确的问题线索,已批转审计机关核查168件,转地方政府处理8件。批转审计机关核查的已全部办结,对于核查属实的违纪违规事项,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
下一步,审计机关将全面转入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重点审计恢复重建物资和资金筹集、分配和管理使用,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和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等情况;同时按照“谁审计、谁公告”的要求,由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分别适时向社会公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存在六大问题
审计署31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总体审计结果表明,在8月4日至10月底的审计中,尽管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个别地区、单位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灾情上报不准确、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物资管理不规范等六大问题。
审计署公布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
审计署24日发布了第2号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公布了截至6月12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救灾款物、国内国际社会捐赠款物及中国共产党党员自愿缴纳的“特殊党费”的审计情况。
审计署:四川汉源县多报多领财政补助金1333万元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审计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立即部署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以下简称救灾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审计。
审计署救灾款物审计2号公告:个别地方多领财政补助
截至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已组织10650名审计人员对19850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包括中央部门和单位19个、省级的520个、地级的4289个、县级的15022个;对四川、甘肃、陕西等3个地震重灾省的1068个乡镇和2451个村进行了延伸审计,对14587个受灾户进行了入户调查。对3省审计的资金总量为289.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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