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奶被调转入液态奶,知毒卖毒
作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被告人吴聚生也声称,杭志奇在其后打电话把他叫进办公室,要他将因“非乳蛋白态氮”检测不合格而被加工三厂拒收的原奶转送他处时,杭志奇也仅仅告知他原奶中含的是“A物质”,并表示这个物质属于“非乳蛋白态氮”,对人体有害,但掺杂在液态奶中问题不大。
随后几天,三鹿集团的质检中心研制出了检测三聚氰胺的方法,但为了保密,三鹿集团还委托杭志奇的妻子代买相关设备,并在杭志奇妻子的公司由设备提供方培训三鹿集团员工。
然而,由于当时临近中秋节和国庆节,市场上对于奶制品的需求异常大,田文华说,即使开足马力生产,三鹿集团也无法用不含三聚氰胺的奶换回已销售出去的含三聚氰胺的奶。
在此情况下,8月13日,三鹿集团班子开会时,她拿出一份从新西兰恒天然公司获得的资料(原件是英文,但关键点已经被翻译成中文),这是欧盟关于食品中含三聚氰胺的标准,这个标准是一个人,按体重来衡量,每公斤每天耐受三聚氰胺的量是0.5毫克,如果将其换算成奶粉,那么,每公斤中含20毫克三聚氰胺不会有影响。
王玉良说,他在会议上表达了不同意见,认为欧盟的标准是20毫克的话,为慎重起见,还应该在这个标准上打个5折,于是班子决定,对已经被封存的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在10毫克以下的予以放行。但到了后来,由于市场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这一标准又被放大到了15毫克。
会议还决定:调集三聚氰胺含量20mg/kg左右的产品换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产品,并逐步将含三聚氰胺的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
经检测和审计,2008年8月2日至9月12日,被告单位三鹿集团共生产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72个批次,总量904.2432吨;销售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69个批次,总量813.737吨,销售金额4756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