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曾有两个具有不同针对性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一个是针对人民军队建设的;另一个则是针对党政干部的。这两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对人民军队建设和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作用,而它们的制定和完善都与毛泽东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中国工农红军初创时期,许多部队就已对官兵提出对待群众要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的要求。在红军建设过程中,军队的任务、纪律逐步明确和制度化,各地红军根据实际,陆续制定了一些纪律。其中,以毛泽东给中国工农红军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最具代表性。它的制定和完善,有个逐步形成发展的过程,其具体内容在不同时期和不同部队略有出入。
由于红军刚成立时,主要以农民为主,革命性、组织性和纪律性都不很强。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部队在三湾时,正是当地红薯收获季节。在初次助民劳动中,有的官兵吃老乡的红薯,老乡对此有意见。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给部队规定了不拿老百姓一块红薯的纪律。不久,部队开到茶陵筹款,在打土豪时又有个别官兵将没收的财物据为己有。于是,毛泽东又有针对性地提出打土豪归公的纪律。1928年1月,部队到遂川发动群众和筹款。当时,部队以连、排为单位与群众广泛接触,也出现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毛泽东了解情况后,又给部队规定了上门板、捆禾草等六大注意事项,其中的主要规定都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有关。3月,部队南下湘南到根据地外活动,纪律显得更重要了。4月初,毛泽东在桂东沙田,将过去陆续制定的纪律和注意事项综合在一起,并作了简单修改补充,正式定为三条纪律六项注意予以颁布。三条纪律为:一、不拿工人、农民、小商人一点东西;二、打土豪要归公;三、一切行动听指挥。六项注意为:一、上门板;二、捆禾草;三、讲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三条纪律六项注意鲜明地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本质特征。对此,红四军的代表曾在1930年5月全国红军代表大会上,向党中央、中央军委和其他地区的红军代表作了报告和说明。其中说,三条纪律六项注意,是红军“四、五、六军及闽西、赣西南各地赤卫队共同用的政治纪律”。具体为:“不拿工人、农民、小商人一点东西”,着重在一点上,“如一根草也是一点”;“上门板”,是“指宿营时借老板的门板走时要上好才走”;“捆禾草”,是“指宿营时借老板的禾草,走时要捆好才走”;“讲话和气”,是“指买卖东西不许强买强卖”;“借东西要还”,是“指借老板的任何东西都要送还才走”;“损坏东西要赔”,是“指损坏了老板的任何东西,要赔偿他才走”。以后,毛泽东又将三条纪律中的“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来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并写进了1930年9月25日红一方面军颁布的《红军士兵会章程》中。红一方面军颁布的《红军士兵会章程》,将红军原来的“六项注意”发展为“八项注意”。与三条纪律六项注意相比,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第二条纪律改成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而八项注意中则去掉了“上门板”和“捆稻草”两项,增加了“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和“不虐待俘虏”四项新的内容。1931年,中共中央代表欧阳钦在向党中央报告中央苏区情况时,具体地报告了红一方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此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条文措词略有改动,并成为全军和地方武装的纪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人民军队建军的统一纪律,对提高人民军队的战斗力和增强军民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解放战争时期,由于中国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武装力量建立统一的纪律和统一的指挥,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任务了。1947年10月,毛泽东亲自写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指出“本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行多年,其内容各地各军略有出入。现在统一规定,重行颁布。望即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至于其他应当注意事项,各地各军最高首长,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若干项目,以命令施行之。”训令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作了统一的规定。三大纪律是: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是: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这些纪律,曾经是红军以及后来的八路军、新四军、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人民军队的建设,对于正确处理军队内部关系、团结人民群众和确立人民军队对待俘虏的正确政策,都起了重大的作用。时至今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仍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人人必须牢记的首要纪律。它对于人民军队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及推进人民军队建设极其重要和必要。
建国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党与人民群众保持了在革命战争时期的那种亲密关系。广大党政干部真心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事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但1957年后,随着党内“左”倾思想的发展,干部队伍中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倾向开始出现。在为期三年的大跃进中,由于指导思想的严重“左”倾,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生活特殊化风”等“五风”盛行,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导致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严重紧张。对此,毛泽东要胡乔木仿照部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制定一个适用于党政干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的胡乔木于1961年1月8日,就拟订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问题给毛泽东写了报告。报告说,关于全国党政干部适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研究了各省的一些类似的规定和宪法、刑法草案、党章等,并与许多同志交换了意见,现拟了一个稿子送上,请看可否印发中央工作会议讨论一下。
胡乔木所拟稿中的“三大纪律”是:一、有事同群众商量,永远同群众共甘苦;二、重要问题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三、自己有错误要检讨纠正,别人作坏事要批评揭发。“八项注意”是:一、保护人民安全,打人要法办,打死人要抵命;二、保护人民自由,随便罚人抓人关人搜查要法办;三、保护人民财产,侵占损害人民财产要赔偿;四、保护公共财产,贪污盗窃假公济私要赔偿;五、用人要经过组织,不许任用私人;六、对人要讲公道,不许陷害好人包庇坏人;七、对上级要讲实话,不许假报成绩隐瞒缺点;八、对下级要讲民主,不许压制批评压制上告。胡乔木这个稿子中的规定有的有很强的针对性,但用语不那么简洁明快。
毛泽东对这个草案不太满意。他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要写得简单明了,使人容易记住,同时要避免起负面作用。他于1961年1月9日对胡乔木起草的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草案)”作了批示:“印发各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一)是否目前颁发?目前是在全国20%的县、社、队夺取政权的问题,是否缓一下再发为宜?(二)太复杂,不如红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简单明了,使人难记。有几条执行起来,可能起反面作用。以上两项,请予讨论。”毛泽东将胡乔木的报告拟题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草案)”,批示印发中央工作会议各组,要各组讨论,他自己又改写了一下。对胡乔木起草的“三大纪律”,毛泽东修改为:一、一切从实际出发;二、提高政治水平;三、实行民主集中制。其中第二条,后经过会议讨论,修改为正确执行党的政策。毛泽东的修改确实简单明了,看一条就留下一个印象,使人容易记住。他解释第一条时指出,我们干部的作风问题,主要不是从实际出发,工作中主观主义很多,要整主观主义。毛泽东抓到了干部作风中的要害问题。 对“八项注意”,毛泽东改的更简单明了,每一项四个字、六个字,至多九个字。值得注意的是,他加了一项“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沿用1930年他提出的一个口号,今天重提,显得格外重要。
经反复讨论、修改后,中央于1961年1月27日下发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草案第二次修正稿)”,在党内予以公布。这次公布的“三大纪律”是:一、一切从实际出发。二、正确执行党的政策。三、实行民主集中制。“八项注意”是:一、同劳动同食堂。二、待人和气。三、办事公道。四、买卖公平。五、如实反映情况。六、提高政治水平。七、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八、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
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公布,对于保证中央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教育和约束党政干部的作风和行为,纠正干部中存在的五风现象,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共产党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拒腐防变都起了积极的作用。对随后进行的经济调整也发生了有利的影响,对于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国共产党共渡难关,克服严重的经济困难都发生了积极影响。(姜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