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新华社记者白洁纯、刘诗平、任芳)
针对各界关注的存量房贷利率优惠政策,记者4日从工行、中行、建行等国有银行总行获悉,这几家银行正在或已经制定了新的存量房贷利率优惠政策,都将于近期实施。
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工商银行总行正在制定新的存量房贷利率优惠政策,预计近期就会出台具体的利率优惠细则。
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则表示,中行总行要求各分行遵照央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和同业情况,自行作出规定。而记者通过致电中行北京、上海两地95566客服中心了解到,目前中行北京分行新的存量房贷利率具体优惠细则还未出台,仍按照8.5折利率执行;中行上海分行则表示,客户可到贷款经办行提交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将可以享受7折优惠利率。
建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银行总行要求各分行结合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区分地域、区分楼盘、区分客户,合理评估贷款风险自行决定,并要体现差别化的执行要求。记者连线建行北京分行获悉,对于存量房贷,只要客户半年内没有拖欠还款记录,均可向贷款经办行申请7折优惠房贷利率。而建行上海、青岛等地95533客服中心也表示,只要执行8.5折利率优惠、近两年内没有拖欠两期以上还贷、不存在违约和两笔以上未结清房贷的客户,均可在1月4日至2月22日之间,申请7折利率优惠。
农业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已将央行和银监会相关文件转发到各分行,并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各分行正在制定实施细则,相关系统也正在调试当中。而农行北京分行宣武支行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房贷客户,如果没有拖欠还款等不良记录,从今年1月份开始,无需客户申请,农行宣武支行将自动按7折优惠房贷利率执行。
所谓存量房贷,就是指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策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去年10月份央行宣布,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变为0.7倍。加上去年9月份以来连续5次降息,对于优质房贷客户而言,今年起5年以上住房商业贷款最优惠利率可由去年的6.6555%下调为4.158%。
根据有关人士测算,房贷利率下限从原来基准利率的0.85倍变为0.7倍之后,以20年期50万元等额本息房贷为例,客户将能够节省近6万元的利息。
不过,也有银行人士提醒,上述优惠政策均是针对住房商业贷款而言,对公积金贷款没有影响。也就是说,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为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