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安排汶川地震灾区后续生活救助资金25亿元 受助灾区困难群众近350万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中央财政共安排四川、甘肃、陕西三省汶川地震灾区后续生活救助资金25亿元,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49.25万人。
2008年8月底临时生活救助政策执行到期后,考虑到汶川地震灾区群众损失程度深,生活困难大,恢复重建时间长,中央财政继续对四川、甘肃、陕西三个地震重灾省困难群众给予3个月后续生活救助,补助对象为三省的“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人员以及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等,月人均补助标准为200元。截至2008年底,三省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49.25万人,包括“三孤”人员18.90万人和其他人员330.35万人。
“我们还要求地方财政、民政部门,在后续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要及时将地震灾区仍需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冬春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等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底,中央财政已下拨冬春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近18亿元,其中安排四川、甘肃、陕西、云南等四个地震重灾省6.25亿元。
据四川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何晓明介绍,为妥善解决全省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的“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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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受灾人员和因灾住房倒塌生活困难的受灾困难群众的后续生活保障问题,财政部、民政部于2008年9月21日和11月10日分别下达四川地震灾区后续生活救助资金10亿元,共计20亿元。省财政厅、民政厅及时将后续救助资金下拨相关市州,截至2008年年底,全省已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80余万人。
燃烧的火炉,温暖的炕头,还有正在建设中的新房……“5·12”大地震后,中央财政灾区的后续生活救助资金,在这个严冬里温暖着灾区每一位群众的身心。
在地震重灾区四川省北川县曲山镇任家坪村,5组组长乔祥根说,全村人均耕地本来就少,只有4分左右,地震中又毁了大约40%,“现在这些救助资金和粮食都按要求发到户、落实到人头上了,群众过冬的生活没有什么问题,老百姓都感谢政府,说共产党好”。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坪垭藏族乡坪垭村位于半山腰。元旦过后,记者在这个村看到,许多村民用政府发放的后续生活救助资金购置了木炭、火炉,重新建起的新房里暖洋洋的。不少人家还杀猪宰羊做腊肉,村中洋溢着浓浓的过年气氛。坪垭村党支部书记宗三主说,坪垭村近500名村民都是藏族,从去年“5·12”地震到现在,多亏了政府的帮扶才让他们度过了这段艰难的岁月。
陕西省宁强县汉源镇亢家洞村村民李明清的房屋在地震中塌毁,老人与儿子于2008年10月底住进了重建的3间新房。1月5日,窗外飘着雪花,李明清的房屋里却暖暖和和,一家人正在围着炉子制作过年用的豆豉。李明清说:“地震以后,家里人忙着建新房,半年都没有收入。为建新房,国家补助了2万元,自己还贷了3万元,生活紧紧张张。国家给了生活补助,我们吃饭买菜的钱就有了。”
据宁强县县长周景祥介绍,宁强县认真落实受灾群众生活后续补助政策,全县核定后续救助对象7152户25035人,累计下拨后续补助资金1626万元。入冬前,宁强县还提早安排受灾群众安全越冬问题,建立了《农村恢复重建户越冬安置台账》和《灾困群众生活救助台账》,妥善解决受灾困难群众越冬住房、衣被和粮食问题。
记者在四川、甘肃、陕西等地震灾区走访时了解到,国家对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的后续生活救助如雪中送炭,不仅保障了他们灾后的基本生活,可以从容地度过寒冬、迎接新年,而且大大增强了他们战胜灾害、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参与采写记者:谭浩、韩洁、杨三军、陈钢、朱国亮、郭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