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争70%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一批中小企业关停,就业岗位大量流失,加上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继续增加,2009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611万人,为近年来高校毕业生人数之最。各地各部门响应中央号召,实施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大学生就业。
2008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启动“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针对大学生就业,出台了一系列帮扶力度大的措施办法,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主要是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不同时期,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大招聘等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通过上述活动,有望做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登记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为积极促进大学生就业,教育部先后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等四大政策和为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专业的毕业生收集岗位信息等七大举措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各地政府和高校纷纷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不少高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引入职业测评系统帮助学生提高就业择业能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提高就业工作的服务水平。拓展各种就业资源,为毕业生提供丰富、高效的信息服务。江苏省决定自2009年起在全省实施“一村一社区1名大学生工程”,通过重点解决到基层就业毕业生的事业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社会保险及考研考公务员加分、生活补贴等实际问题,实现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人社部: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70%
针对金融危机影响形势下的就业难题,2009年一系列就业服务和促进政策已然排定。
1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等六部委的相关政策通知。
在这份名为“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中,重点推出了针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三大重点群体的组合就业政策。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方面,人社部等六部委定下的工作目标是:力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登记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主要服务对象为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其中的困难毕业生。
“就业援助系列活动”则主要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及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重点是其中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人社部等六部委定下的目标是:将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及时纳入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尽快实现就业;其中要保证每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六部委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裁减人员的情况,将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及时纳入服务范围。
各地被要求在春节前,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及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制度。
“春风行动”服务对象则为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
各地被要求重点做好新失去工作农民工的职介服务工作,并继续开展对企业用工需求和返乡农民工就业需求的数据摸查。
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1月6日,人社部对外发布消息称,该部已在各主要城市部署了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其中,前者在北京、天津、大连、青岛、广州、上海、成都等26个市进行,调查对象为当地企业,每个城市不少于100家;后者在人社部此前确定的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进行,对象为春节之前返乡过年的当地外出务工人员,每个县调查人员要求不少于100人。两项调查结果要求在1月15日之前上报人社部。
同时,各地被要求尽可能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并在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建立有效的就业信息沟通机制,为准备外出求职的农民提供准确的就业信息。
六部委定下的工作目标是:无论是新失去工作岗位后仍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还是准备进城的农民工,都可以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其中,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培训。
六部委提出,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实现转移就业。而这也被多位专家认为是实现农民工再就业的有效办法,不久前,中国社科院人口所研究员王德文就曾有此呼吁。
在管理和保障机制上,省、市两级将成立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各部门、团体联合行动。
在资金保障上,此次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所需各项资金将作为公共就业服务项目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未纳入财政补助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暂按职业中介机构申领职业介绍补贴的规定申领职业介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