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海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劳务输出规模和劳务收入较上年有一定增长,全省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首次突破百万人次。
2008年以来,青海财政部门认真规划,加大对劳动力市场建设等农民工工作的财政资金投入,有效推动了工作的持续发展。农牧、扶贫、劳动等部门认真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增强转移就业能力。公安、民政部门加强社会治安,加强村委会的管理,开展了大量就业和农民工服务工作。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落实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使一大批农民工享受了开业优惠政策,实现了自主创业。教育、安全管理、卫生、计生、土地等部门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在农民工子女入学、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承包土地管理等方面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促进了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事业的和谐发展。
据了解,目前与青海建立劳务协作关系的省市(区)已达11个,省级驻外劳务管理站8个。海东地区依托省际间劳务协作关系的支撑,继续发展天津美克集团等劳务输出基地,建立了长期用工协作关系。此外,还培养了劳务输出经纪人,提高了劳务输出组织化的程度,目前,全省劳务输出经纪人已发展到近8000人,年组织输出劳动力超过15万人次,省外派出劳务输出服务机构180多个,省内农业区乡镇都基本建立了劳务输出服务机构,省、州(地、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建立,初步形成省、州(地、市)、县三级联网到乡镇四级服务的体系。
据悉,去年以来,青海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转移数量大,达到100.7万人次,首次突破了一百万人次,比2007年增加2.07万人次。二是劳务收入多,劳务收入达到了33亿元,比2007年增加2.1亿元,增幅达到6.8%。三是组织化程度高,农民工转移就业在政府积极组织下,通过劳务经纪人带领,有组织、成规模地输出人数增多,占到总输出数的30%左右。(郅振璞、刘鑫焱、叶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