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总公司新闻中心7日上午对新华社记者介绍说,国务院国资委已正式下文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三峡总公司重组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的实施方案,要求两家公司按照方案抓紧实施,确保重组达到预期效果。这标志着我国央企电力板块首例重组正式转入实施阶段。
据悉,央企并购重组是当前国资委鼓励和提倡的方向,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将央企数量减至80家—100家。国资委认为,中国三峡总公司与国水投(集团)的重组合并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国资委的央企改革重组方向,符合双方战略发展的需要。
国资委要求,两家公司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组,努力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立足于企业发展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逐步实施业务深度整合,积极推进资源优化配置;以重组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推进管理创新,深化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能够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加快经营理念、管理体系、企业文化的全面融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同时,在新公司运作方面,国资委要求重组后的公司要规范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国有股东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此外,在思想和稳定保证方面,国资委强调重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依法规范操作,保证企业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根据实施方案有关内容,中国三峡总公司与国水投(集团)自2009年1月1日起合并财务报表,国水投(集团)与其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下称中水电公司)分立,分别成为中国三峡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计划于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水投(集团)和中水电公司辅业资产的清理整合等工作,实现精干主业、减少管理层级的目标。
目前,中国三峡总公司已根据国资委的要求会同国水投(集团)稳步开始进行相关方面的具体对接工作,保证经营运转正常,同时通过系列主题活动加快相互了解、认同和融合。
中国三峡总公司是世界最大的水利枢纽——三峡工程的业主单位,截至2008年上半年,总资产达到2005亿元,其战略定位是以大型水电开发与运营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主要经营范围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同时也是国家发改委认定的海上风电主要投资运营商。国水投(集团)是中央水利资产的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之一,总资产约100亿元,其主业为水利水电、再生能源的投资与管理;工程承包;相关技术研究、贸易与服务,其在风电等新能源开发领域拥有较为丰富的资源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