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不服羁押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今天(7号)上午做出裁决,认定陈水扁有湮灭、变造证据、勾串共犯或证人的可能,因此裁定驳回此次抗告,且不得再提出抗告。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陈水扁的春节假期要在看守所内度过了。
法官认为,陈水扁属于犯罪嫌疑重大。扁家海外帐户的巨款,虽然不是陈水扁名义开设,但实际上是他的不法所得,可以供扁家人在海外使用,而且还有5亿7千万新台币巨款尚未查扣,很难说陈水扁没有逃亡海外的动机及疑虑。而且去年陈水扁的几次个人行程,都没有护卫记录,因此也视为陈水扁有逃亡的可能。
法官指出,依照过去经验,陈水扁在获悉洗钱被发现后,随即设法湮灭事证,可见他对于曝光的赃款,有积极变造、湮灭证据的行为。
高院还表示,陈水扁及其家人、部下都涉及严重罪责,但他为求自保,之前一再攻击司法,为了拖延诉讼、掩饰犯罪,竟然将“公务机要费”部分卷证核定为绝对机密,要求法院返还,足以证明陈水扁若不予以羁押,很难进行后续审判或将来执行。
另外,针对陈水扁律师提出,台北法院更换法官是违法,高院认为,台北法院5位庭长组成审核小组,一致决议并案交由蔡守训法官审理,完全是遵照分案要点进行的程序,没有违反法定法官原则。综合各项事证,高院裁定驳回抗告,且不得再提抗告。如无意外,这个春节陈水扁将在看守所内度过。
陈水扁律师郑文龙7号下午召开记者会,批评高院的判决违反司法程序的正义和公平,并表示律师团将提出“大法官司法解释”,希望能救陈水扁出来。 (文/央视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