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9日电(记者曹志恒)1月9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代表听取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8年新疆各级法院依法严惩“三股势力”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共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268起。
2008年,新疆针对境内外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破坏活动严密防范,维护了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特别是在北京奥运会期间,面对“三股势力”的干扰破坏,沉着应对,果断处置,有效打击,确保了奥运圣火的顺利传递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说,2008年,新疆各级人民法院把依法严惩“三股势力”和极端组织的犯罪作为刑事审判的重中之重,对那些为破坏奥运会实施的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分裂国家犯罪、暴力恐怖犯罪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为首分子、骨干分子坚决依法顶格重判。
此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新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打击“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把暴力恐怖活动消灭在预谋阶段和行动之前,同时,加强对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不断压缩“三股势力”的活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