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张景勇)记者9日从公安部获悉,2008年7月至11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福建、江西、广东等部分重点地区联合组织开展了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成功破获40多起重特大案件,打掉68个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涉案金额1000多亿元人民币,缴获、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2.5亿元。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地下钱庄活动使大量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严重破坏国家正常的金融和外汇管理秩序,扰乱国家的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而且为贪污腐败、走私、贩毒等犯罪活动转移犯罪所得提供了便利。社会公众通过地下钱庄汇兑资金不仅使自身资金面临很大风险,而且不受法律保护。
今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力度。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自觉远离地下钱庄活动,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外汇交易和汇款等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