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 1625家总资产46.7万亿元
证券公司 106家总资产1.2万亿元
全年融资 3396亿元其中公司债券998亿元
大宗交易 成交金额较上年增长962%
大股东增持 125家公司 39.7亿元
资产注入 171家公司注入优良资产3272亿元
稽查立案 106件办结118件
2008“数字”资本市场
如果用两个字来概括2008年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维稳”或许最为合适。一季度南方雨雪冰冻灾害、二季度汶川特大地震、三季度召开奥运会、四季度国际金融危机蔓延,面对特大自然灾害、民族盛事和外部冲击的挑战,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切实维护了市场稳定运行,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监管部门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2008年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是规范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行为。监管部门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强化减持信息披露,完善大宗交易制度,推动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依法有序转让。截至年底,大宗交易成交金额较上年增长962%。
二是推动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出台《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提高再融资的现金分红条件,要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引导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股东。
三是鼓励增持或回购上市公司股份。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提高股东增持的灵活性;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简化回购核准程序;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加大增持和回购力度。截至年底,125家公司控股股东实施增持39.7亿元,2家公司实施回购。
四是合理把握发行节奏。在注重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的同时,综合市场各方意见,对发行规模、品种、节奏进行了适度引导,改善市场供求关系。
五是积极协调减免市场税收。经国务院批准,有关部门于去年4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千分之三降至千分之一,9月实现印花税单边征收,10月暂免征收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税,大幅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
此外,在前两年已经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推动46家公司进入或者完成股改程序,为分类处置剩余未完成股改公司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大支持经济发展力度
统计显示,2008年我国境内资本市场全年融资额3396亿元,居历史第二位。
业内人士分析说,尽管2008年市场大幅调整,但资本市场还能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对资金的需要,这得益于监管部门及时出台政策,引导企业根据市场变化,选择合适的融资品种、时机和规模。
比如,监管部门通过优化公司债券申报和审核程序,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在新股发行暂缓的情况下,使得债权融资异军突起。2008年,30家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998亿元,占再融资总额的43%,是上年的2.43倍。
此外,监管部门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出台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改革并购重组委工作制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完善审核标准和流程。全年171家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良资产3272亿元。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加强危机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证监会成立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领导小组,逐日跟踪监测危机的最新情况,深入开展金融危机专题研究。组织开展压力测试,建立完善应急预案。
为了控制涉外投资风险,证监会督促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排查境外投资情况,尽量减少投资损失,并及时稳妥处置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保护引发的华安QDII基金运作风险,平稳处理中信证券与贝尔斯登合作的后续事宜;督促上市公司排查并披露境外证券和衍生品投资情况,严禁违规从事境外衍生品交易;加强境外期货持证企业监管;密切跟踪监测资金跨境流动,及时了解合资机构外方股东受危机影响情况,防范外部风险传导。期货公司风控水平显著提高
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国庆节之后,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加剧,我国也出现了主要期货品种连续跌停的极端情况。由于及时采取了强制减仓、严格出入金管理、逐级梯度压力测试等措施,我国期货市场经受住了市场剧烈波动的考验。期货公司客户穿仓只有1386万元,仅占期货市场保证金总额的万分之三。
统计显示,我国期货市场全年成交13.6亿手,成交金额71.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和76%。我国商品期货成交量已占全球的1/3。利用好两个市场
“以我为主、互利共赢”,这是证券期货业开展国际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原则。证监会在2008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一是稳步推进对外开放。恢复审批合资证券公司。扩大具备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完善QFII资格与额度审核,建立QFII督察员制度。新批24家外资机构QFII资格,增加外汇额度28.6亿美元。完成证券期货业对外开放政策评估工作。积极参加中美战略经济对话、WTO及有关双边自由贸易区谈判工作,维护证券期货行业利益。
二是支持境内企业和机构参与境外市场。完善境外上市法规和管理制度。核准24家公司境外发行,筹资45.6亿美元,批准3家证券公司、4家基金公司在港设立分支机构。总结QDII试点经验,完善QDII制度。新批11家基金公司及4家证券公司QDII资格,5只QDII产品完成募集51亿元人民币。
三是加强国际间及两岸三地间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等国际组织活动,尚福林再次当选IOSCO执委会副主席。加强与美国、欧盟在资本市场会计监管方面的磋商,与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沟通协调跨境监管合作方式,维护了国家利益。加大与港澳台合作力度,深化内地与香港执法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