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昨日(14日)对外公布,该关查获并侦办的“8110”走私镍金属大案已于近日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吴×生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到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案值高达3300万元,偷逃税款530多万元人民币。
拱北海关昨日首次对外批露该案的详情。去年1月10日,拱北海关缉私局根据线索,在某码头对珠海市新××公司的进口货物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缝纫机零件等货物有重大走私嫌疑。实际进口的除已申报货物外,还夹藏有大量镍金属板、镍金属块、电脑硬盘等物品,申报内容与实际到货严重不符。办案人员当即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吴×生。之后,该局又在珠三角地区将本案犯罪嫌疑人罗×成等4名嫌疑人抓获。(记者 刘可英 通讯员 梁裕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