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1月15日电(记者李凯 王妍)前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15日委托律师分别向台“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声请,要求停止羁押。
陈水扁办公室15日下午发布新闻稿说,陈水扁已委托律师就“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分案要点”违反法定法官原则,以及“审前羁押制度”与“重罪羁押制度”抵触无罪推定原则及比例原则等事项,向“大法官会议”提出“释宪”声请,要求撤换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法官,停止羁押。
同日,陈水扁的委任律师到台北地院递状,向法官声请具保停止羁押陈水扁,理由是无逃亡之虞、希望回家过年等。
此前,台北地院合议庭5日订出陈水扁案首次开庭时间,将从19日起连续3天召开准备程序庭,传讯陈水扁等被告。陈水扁律师团曾以没有阅卷时间为由声请台北地院变更准备程序庭开庭日期。但15日一早遭法院驳回。
15日,台北地方法院订出于2月3、4、5日三天开庭,继续传讯陈水扁案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