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首次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将于今天上午召开。市民们普遍关心的公积金两成首付的方案,有望在本次会议上通过。
去年10月份,国务院明确发文规定:“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去年12月23日,江苏省政府也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新房贷款政策。”
不过,市民们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却享受不到这样的优惠。根据南京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购买商品房首付最低30%、购买二手房最低40%,这就使得使用商业和公积金混合贷款时(需统一首付比例)享受不到最低20%的首付比例,买房信心受到影响。昨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1月19日将召开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对于公积金贷款购房能否首付20%的方案,届时将提交给管委会审议。记者了解到,不出意外的话,这一方案将获得通过。
另外,从今年起,南京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还贷时间也进行了调整,调整为上半年(1~6月份)每月的1~15日(节假日除外),并全部实行转账还贷,不再支取现金,目前1月份的转账还贷工作已经结束。不过,如果市民是第一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在买房一年时间内,凭相关资料依然可以提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