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想讨个公道,咋就这么难?——农民工“挂历讨薪”事件追踪
讨薪挂历6月图
就旬阳县大河南开发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民工制作挂历讨薪一事,(《旬阳国土资源局欠工程款200多万农民工挂历讨薪》)旬阳县政府1月23日作出书面回复,以下为回复全文:
2009年1月19日《华商报》等媒体报道了乔大普等人制作挂历讨薪、反映旬阳县大河南开发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消息,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刘建明、市长方玮锋当即指示,责成市国土局和旬阳县委、县政府迅速调查处理。19日晚,市县召开紧急会议,提出了三条处理意见:一是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和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二是迅速开展调查,联系乔大普等人,弄清事实真相;三是如有拖欠问题,要立即兑现,如媒体报道与事实不符,也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按照会议要求,旬阳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展开了调查处理工作。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大河南开发工程基本情况
大河南小区开发土方开挖工程2001年3月1日招投标,由陕西秦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浙公司)中标,工程总造价为1655.29万元。大河南小区配套工程的大河南防洪堤工程于2002年4月4日举行招投标,由中铁第十七工程局第四工程处(以下简称中铁十七局四处)中标,总造价为1322.98万元。中铁十七局四处将大河南防洪堤工程委托秦浙公司承建,秦浙公司又将该工程私下转包给乔大普等人施工建设。由于秦浙公司未能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垫资约定和涉及大河南小区内文物保护等因素,大河南工程于2003年6月停工。在2004年6月进行的大河南开发工程阶段性决算中,经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公司三方核实确认,大河南开发完成工程开支824.36万元。截止2007年5月,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共付给秦浙公司工程款370.7万元。因工程审计尚未结束,工程款至今尚未全部付清。
二、大河南开发工程信访问题的处理过程
2007年底旬阳县信访局接到乔大普、杨琪锦等人反映县国土资源局在旬阳大河南防洪堤工程中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书面信访后,县政府安排由县人劳局牵头,监察、审计部门参加,对此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据查实,乔大普所组织的工程队属于未经注册登记的私人包工队,乔大普只是包工头身份,秦浙公司违反与旬阳县国土资源局“该工程不得转包”的合同约定,私自将该工程转包给乔大普。同时,调查表明乔大普工程队当时已经从陕西秦浙实业有限公司借款384万元,且双方均表示所借款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当。因乔大普工程队不提供具体帐务资料,调查组无法准确了解其资金往来及实际欠款情况。据乔大普反映,他本人欠民工工资151.91万元,欠材料款107.45万元。但秦浙公司表示不欠乔大普工程资金,乔大普及其工程队也没有证据表明陕西秦浙实业有限公司有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对此,县上及时向乔大普等上访人员作了信访答复:一是旬阳大河南防洪堤工程由秦浙公司建设,县国土资源局将工程结算款直接兑付给秦浙公司。若拖欠民工工资属实,乔大普等人应直接向工程承建方陕西秦浙实业有限公司索要。二是乔大普等人应与陕西秦浙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清算,核实所讲拖欠民工工资的实际数额,由陕西秦浙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签章确认。三是乔大普等人若与陕西秦浙实业有限公司就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达不成协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007年底,乔大普组织务工人员到旬阳国土资源局进行所谓的讨要民工工资活动,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炒作。县国土部门为劝返民工,筹集20万元支付给乔大普之兄乔大国和杨琪锦等人。而陕西省秦浙实业有限公司则认为此款不应支付。
为使乔大普信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2008年8月11日旬阳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明确由县人劳局牵头,就乔大普等人信访问题召开一次信访答复会;由审计局牵头,财政局参与,对大河南防洪堤工程进行决算和审计。但由于陕西秦浙实业有限公司和乔大普拒不提供工程帐务相关情况,导致决算和审计工作无法进行。10月24日,县上召开了乔大普信访问题接待答复会,秦浙公司及乔大普本人、民工代表均参加了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对乔大普等信访人所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了明确的答复,指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答复会上乔大普等上访人员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与陕西秦浙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问题。
三、乔大普等人挂历讨薪的初步调查情况
乔大普等人挂历讨薪情况发生后,旬阳县政府立即组织劳动、信访、公安等部门开展调查。一是与农民工直接对话,了解情况;二是向秦浙公司进一步核实情况;三是与华商报、新华社等媒体沟通情况。据查,乔大普,男,44岁,居住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青羊村;杨琪锦,男,51岁,居住四川省广元市中区东三街南段70号。
1、讨薪农民工情况。根据调查,此次讨薪是乔大普组织的。到西安钟楼的五人分别是乔大普、乔大国(乔大普之弟)、郑秀琴(乔大普之妻)、曹文釜、杨琪锦。乔大普之兄乔大宪与另外7人在旬阳。经调查组做工作,有杨琪锦、李清友、朱远虎、乔大宪、乔大国、赵连山、赵元海、黄毅8人接受了调查,曹文釜等3人在调查时离开,郑秀琴不接受调查。从1月19日晚开始,县国土局多次电话联系乔大普要求其来旬阳洽谈,直至1月20日晚才联系上,但该乔一会儿讲在西安,一会儿讲在北京。接受调查的8个人中,李清友、朱远虎、赵连山、赵元海、黄毅5人说不清旬阳县大河南在什么地方、在该工程中干什么工种、和谁在一起干活等基本情况。只有杨琪锦说乔大普欠他13000元,其余人员均说不清欠工资的具体情况,手中没有任何凭证。由于乔大普至今未到旬阳,无法核实。调查证实,只有杨琪锦、乔大国、乔大宪等3人属大河南工程的民工,其余5人均无法证明自己属大河南工程的民工。
2、秦浙公司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大河南开发工程承包方秦浙公司2009年1月22日向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公函表明:乔大普共完成大河南工程量395万元,乔大普同时借秦浙公司资金420万元,两者相抵,乔大普欠秦浙公司24万元。秦浙实业有限公司认为已不欠乔大普的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乔大普应对所欠民工工资负有清偿责任,民工应直接向乔大普索要工资。
3、旬阳县国土局出具拖欠农民工工资兑付承诺函的情况。2008年春节前,乔大国、杨琪锦等人到县国土局大门口打横幅、搭帐篷围堵半月。为及时劝返,防止矛盾激化,旬阳县国土局在未征求秦浙公司意见的情况下,将筹措到的20万元直接支付给乔大国、杨琪锦等人,但乔、杨等人要求就剩余的工程款必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不撤走。在此情况下,旬阳县国土局做出了《关于大河南开发河堤建设工程拖欠民工工资兑付的承诺函》。
根据以上初步调查结论,2009年1月23日上午,旬阳县信访领导小组召开信访答复会,秦浙公司法人代表李厚武及乔大普、杨琪锦等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县国土局、信访局、人事劳动局、审计局等单位分别就乔大普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答复,秦浙公司与乔大普之间就是否拖欠进行当场执证。最后,县信访领导小组向乔大普等人宣读了信访结论意见。
乔大普等人挂历讨薪被媒体报道后,给旬阳县及至陕西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有关后续工作,抓紧对大河南开发工程进行经济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及时清算工程款项。在此,我们希望各新闻单位客观准确地反映事实真相,正面引导舆论,维护新闻舆论的公信力。
旬阳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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