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月24日电(记者伍晓阳)记者近日从云南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获悉,去年云南有1417名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问责,其中包括厅级干部19人,县处级干部235人,科级干部6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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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1日起,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治理官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根据问责办法,对官员决策失误、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依法履职的行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等不同程度的问责。
行政问责制度推行以来,一场“问责风暴”在云岭高原掀起。尤其是在震惊全国的“孟连事件”和“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地问责,对吸取事件教训和教育干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去年7月19日,云南普洱市孟连县对橡胶公司和胶农的利益纠纷处置不当,引发激烈的警民冲突,2名胶农在冲突中死亡,数十名胶农和警察受伤。“孟连事件”过后,云南省对普洱市委书记、市长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丕坤责令辞职,孟连县委书记胡文彬被撤销职务。
去年9月初,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阳宗海“砷污染事件”曝光,原为二类水质的“高原明珠”竟成“毒湖”,沿湖2.6万多名群众的生活饮水受到威胁。此事发生后,云南省共对26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省水利厅副厅长陈坚被通报批评,玉溪市副市长陈志芬被劝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