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30日电(记者杜宇)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介绍了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情况,表示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努力为灾区群众化解就业压力。
灾区总体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灾区劳动者实现异地转移就业5.3万人,就地就近就业116.1万人,灾区总体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在各支援地区和地震灾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下,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两期对口就业援助协议目标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20个支援省、市已经向灾区提供有效岗位信息76.9万个,是两期协议任务的3.8倍;通过援建项目吸纳灾区劳动者就业2.5万人,完成第二期协议任务的100%。
六大举措落实对口就业援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立即将对口就业援助任务分解到各地,组织支援地和受援地迅速行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系统的力量,全力以赴开展对口援助。
——结合实际,迅速出台就业援助优惠政策。地震发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职业培训补贴、交通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一系列促进灾区劳动者就业的优惠政策。
支援地和受援地也立即行动,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出台了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实名制管理,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人。如,四川、甘肃、陕西省制定了报销交通费补贴具体办法;福建省明确了5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75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以及2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生活费补贴标准。
——加强协作,及时搭建劳务输出对接平台。地震灾区结合当地劳动者的特点,积极与省内外劳动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联系和沟通;各支援地区立即组建灾区前线指挥部,制定就业援助具体方案,开展劳务对接工作。如,江苏省在四川绵竹市成立了“对口就业援助服务工作站”,湖北省在四川汉源县设立了就业援助服务站,就地为灾区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等全程化服务。
——强化服务,确保对口就业援助取得实效。支援地和受援地组建就业援助直通车或小分队,深入灾区援助对象家中,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和落实社保补贴活动。如,深圳市事先派出15人的先遣队到甘肃陇南三县一区深入摸查劳动力信息,并开通3条远程见工系统专线进行视频面试,方便灾区劳动者应聘;重庆市为地震灾区开辟了就业援助“绿色通道”,设立就业援助热线,仔细审查用人单位岗位信息,保证为灾区提供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上海市选派职业指导师赴灾区开展求职面试技巧、求职心态调整、职业生涯规划等多方面的职业指导服务,帮助他们消除外出务工的顾虑。
——以工代赈,通过援建项目吸纳灾区劳动者就业。支援地和受援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统一部署,将灾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广泛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帮助灾区群众优先就近就业。如,黑龙江省与各施工企业签订援建项目合同,明确规定使用灾区劳动者比例不低于30%,第一批援建项目直接吸纳当地灾区劳动者就业1200人。
——开展培训,提高灾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素质。对口就业援助期间,支援地和受援地通过定向培训、定单式培训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技能培训,帮助灾区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如,广东省援川工作组与汶川县联合举办羌绣技能培训班,将培训送村入户,让老百姓不离乡、不离家,就能通过技能增收,重建家园。
——做好后续服务,为灾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务工和生活环境。支援地和受援地精心安排外出务工灾区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他们免除后顾之忧,安心在支援地生活和工作。有的地方为灾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住宿房间,购买行李、餐具等日常生活用品;有的地方用工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后勤保障,聘请专门厨师,定期组织集体活动等。
努力为灾区群众化解就业压力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地震灾区就业工作依然面临较大压力,仅四川省就有40余万劳动者需要就业。
为了进一步做好对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在与支援地和受援地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编制第三期协议目标任务计划,并分解到每个支援地和受援地,进行第三期协议签订工作。
这位负责人还说,地震灾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损毁严重,对灾区就业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大障碍。为帮助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开展,通过重建项目有效吸纳灾区劳动者就业,急需加大灾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重建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