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张淼淼)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1日证实,到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发布任何有关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的政策规定,北京市2009年也没有此项安排。
杜少中表示,排污者付费是污染治理原则,也是各国环保部门治理污染的一种工作手段。北京对水、大气、噪声等污染源一直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排污费,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发布任何有关机动车排污收费的政策。
“奥运会结束后,北京提出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深入研究机动车排污费的征收政策,目前这一政策仍在国家层面的课题研究阶段,何时出台、怎样征收都还未确定。”杜少中告诉记者,环保部曾在全国进行过征收机动车污染排污费的试点工作,但由于此项工作比较复杂,所以何时在北京实施收费目前没有安排,可以肯定地说,北京今年没有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的计划。
据介绍,2009年北京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是以经济鼓励手段促进高排放黄标车的淘汰,目前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比较顺利,截至春节前,已经淘汰576辆。
此外,北京市还将加大对黄标车的限行力度,从今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的车辆外,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从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