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下关区检察院批捕了一起诈骗手段隐蔽、新颖,犯罪涉及面广的网络诈骗案,该案犯罪行为实施地涉及多个省市、被骗人遍及二十多个省市达数百人,涉案金额数十万元。犯罪嫌疑人利用高度仿真的假阿里巴巴网站、假腾讯网站和利用400电话捆绑嫌疑人移动电话这一新型犯罪方法,实施网络中奖流窜诈骗。目前,以犯罪嫌疑人蓝胜立、符为利、梁承华、江滔为首的四个诈骗团伙的主犯被检方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连续汇款4次方知上当
2008年4月16日,南京市民李某报案称,4月9日他上网时收到阿里旺旺发来的一条“系统”消息,称李某使用的阿里巴巴号被“系统”抽中,中了阿里巴巴与索尼公司合作的抽奖活动大奖,奖品为38000元现金和索尼笔记本电脑一台,详情请登录举办此活动的阿里巴巴网站。李某点击登录了中奖信息里所提供的网址,发现此“阿里巴巴网站”有“中奖”活动的详细领奖规则,网站上还公布了咨询电话40067588XX,他此后多次拨打此电话,向自称是“阿里巴巴公司工作人员”的接听者进行咨询,先后四次到工商银行的柜员机上向“中奖”网站上公布的银行卡号内汇入“领奖”需要缴纳的“奖金汇划费”、“奖品EMS航空特快邮寄费”、“奖项保险金”、“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费用共计26550元。李某随后到杭州阿里巴巴公司总部询问此次“中奖”活动情况才确认自己被骗,而他打出自己的手机话单,话单只显示自己拨打过40067588XX这个号码,并不显示此电话的归属地。
一个400号码锁定数个团伙
接到李某报案后,南京市公安局与下关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专案组,侦查人员经调查并对全国范围内类似案件进行串并后发现,作案用的银行卡开户地在桂林,开户人名为桂某某,该卡2008年4月1日开户,分别在桂林、南宁、柳州、湛江、成都等地取款。侦查人员调取取款录像并对桂某某的身份及活动轨迹进行调查,发现此卡系犯罪嫌疑人冒用桂某某身份证开户使用,警方对作案银行卡的侦查线索由此中断。
侦查人员同时针对那个400电话号码(400电话类似于800免费电话,800完全免费,而400电话则需要拨打的用户自己负担市话电话费。800电话不能用手机拨打,而400电话可以用手机拨打。)调查发现,此号码是犯罪嫌疑人用伪造的阿里巴巴公司营业执照传真,并通过QQ号在网上向400电话公司登记注册购买的,登记时这一个QQ号码同时申请了5个400号码,并没有留下任何身份资料。经进一步侦查,40067588××曾经捆绑过10个手机或小灵通号码进行作案,而侦查发现的另外17个用于诈骗作案的400号码,共计捆绑过70多部手机或小灵通号码,手机和小灵通号码归属地遍及桂林、南宁、成都、海口、杭州等地,系多个职业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实施作案,犯罪嫌疑人长期以广西南宁、桂林等地为落脚点,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诈骗南京市受害人李某的作案地点在广西南宁市。
收网打上十二条“鱼”
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当时的作案地点在广西桂林,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立即赶赴桂林实施抓捕。在桂林市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专案组于2008年6月13日在桂林市爵色商务酒店511房将蓝胜立、梁承华等五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次日凌晨又在桂林一居民楼内抓获江滔等六名犯罪嫌疑人,共缴获作案用电脑9台、银行卡50余张,作案手机20余部,以及部分赃款。2008年9月18日,被网上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符为利在海南被抓获归案。
经侦查此类网络诈骗的手段是:犯罪嫌疑人用从网上打包购买的阿里巴巴号或腾讯QQ号,雇用“马仔”每天向阿里巴巴号或腾讯QQ号用户大量发送虚假中奖“系统”消息和登录验证码,并将消息发送者改为“系统”或“10000”等。中奖“系统”消息中,假网站域名与真网站域名只有细微差别,被害人不细心不易觉察。被害人要看具体中奖内容,点击假网站域名、输入登录验证码后,自动链接上犯罪嫌疑人事先制作好的高度仿真的假冒阿里巴巴或腾讯网站,点击假网站上“中奖”以外的内容,可正常链接使用,假网站上公布有所谓的中奖活动具体规则和400咨询电话、收款银行账号。犯罪嫌疑人事先利用虚假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企业性质的多个400号码,并将此400号码捆绑至一部或多部手机或小灵通接听被害人电话,被害人手机话单只显示400号码,不显示接听用的捆绑作案手机号。
中奖规则要求被害人首先往此账号内汇入汇款费、邮寄费、奖项保险金共1350元后,“中奖活动主办方”才会将奖金、奖品寄给被害人。此时被害人若不相信这个内容会拨打网页上提供的400咨询电话,400电话接通后转接至犯罪嫌疑人的手机或小灵通上,犯罪嫌疑人会冒充阿里巴巴公司或腾讯公司工作人员与被害人对话,让其相信已“中奖”,若被害人往银行卡汇钱后再次拨打400号码告知已汇款并询问领奖情况时,犯罪嫌疑人会让被害人再往银行卡汇入所谓的中奖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等,使被害人又一次被骗。
嫌疑人大多沾亲带故
2007年底,蓝胜立在老家海南儋州跟在别人后面打工做“马仔”,专门操作电脑发布虚假中奖信息进行网络诈骗,他很快就摸清了门道。2008年春节后,蓝胜立开始自己做老板,伙同符为利等人在桂林市某酒店租了两个房间,利用假阿里巴巴网站和几个400电话进行诈骗。当年3月至5月间,蓝胜立伙同符为利等人在桂林、南宁、柳州、成都、杭州等地实施网络诈骗,作案过程中他们相互配合,相互帮助支取骗来的赃款并共同吃住、消费。2008年4月9日,蓝胜立正在从海南儋州去南宁的船上,符为利留守在南宁市万兴宾馆,蓝胜立在船上接听到南京市受害人李某打来的前两次咨询电话,两次解答均骗得了李某的信任,李某分两次将1350元、7600元所谓的“奖金汇划费”、“奖品航空特快邮寄费”、“奖项保险金”汇入银行卡账号中。由于船上手机信号不太好,蓝胜立又打电话指使在南宁的符为利,叫符为利用另一部捆绑手机接听李某的咨询电话,李某又两次分别将7800元、9800元所谓的“个人所得税”、“保证金”汇入银行卡账号,四次汇款总计26550元,被符为利在南宁市的银行ATM机上取出。
2008年3月,蓝胜立在桂林市帮表哥江滔购置了一个假阿里巴巴网站和假腾讯网站,并在技术上指导江滔如何实施网络诈骗。2008年4月,蓝胜立在海南儋州市教会了小舅子梁承华如何办理400电话,5月下旬,蓝胜立在南宁提供给梁承华两张银行卡和一个假阿里巴巴网站,同时梁承华也提供给蓝胜立一个假腾讯网站。4月至6月期间,梁承华纠集其弟弟、表侄、老乡等人到南宁和桂林等城市,伙同蓝胜立进行网络诈骗。(孟军 戚晓宁 魏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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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十种新型“不见面”诈骗
一是虚构“中奖”信息诈骗。
二是冒充亲友诈骗。
三是冒充特定身份诈骗。
四是冒充银行信用卡中心诈骗。
五是虚假网上购物诈骗。
六是虚构招聘、婚介等诈骗。
七是虚构办理高息贷款或信用卡套现诈骗。
八是利用互联网宣传虚假信息诈骗。
九是窃得受害人银行卡资料进行复制伪造诈骗。
十是以虚构信息对受害人进行威胁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