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10月以后,中共中央秘书处在文书处理中开始出现了“存文组宣毛”的代号。其中,“组”是中央组织部,“宣”是中央宣传部,后改为特委,“毛”是共产国际。与之并列、列在首位的“文”——中央文库(中央地下档案库),一直湮没于历史的风雨中,鲜为人知。从1930年秋开始,中央文库几经辗转,数易其手,在险恶的环境中存在将近20年,在敌人的眼皮底下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为了这个堪称中共早期记忆的“一号机密”,一批英雄前仆后继地刻上了自己不朽的名字。
中央文库的首任主管“张老太爷”
1926年7月中共四届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颁布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指出:中央各部委要有确定的组织,“并应增设中央秘书处,以总揽中央各种技术工作”。据此,中央秘书处内设立文书科、会计科和交通科。其中,文书科内又分为文件阅览、文件保管、文件油印密写及文件收发工作。
1927年10月,中共中央秘书处由武汉迁回上海后,各科工作人员居住的“联络点”改称为“处”。因此,文件保管处又称为二处,地址位于租界戈登路1141号(这就是“中央文库”的前身)。保管处受文书科主任直接领导,负责集中管理中共中央及中央领导人工作中积累的全部需要留存的文件资料,并接收中共中央下发的文件和各地上报的文件。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央与各地各级组织之间的往来频繁,然而上海的生存环境也一天天恶劣起来,中央各机关分散保存文件存在极大的风险。为适应上海地下斗争的生存环境,中央秘书处新规定:中央下发的文件和各地上报的文件,均实行“三套制”(一式三份),一份送共产国际代存,一份送文件保管处集中保存,一份呈请中央领导人批办。1930年4月《中共中央对秘密工作给中央各部委同志信》再次强调:由于环境恶劣,各机关不宜保存文件,凡是“不需要的文件,必须随时送至保管处保存”。
1930年9月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之后,精简机构,中央机关科以下的“处”一律取消。而此时,文件保管处已经集中了大约20余箱文件、资料,仍须长期安全保存。戈登路1141号当时还比较安全,暂不搬迁。中国共产党第一座秘密档案库就此建立(党内习惯称之为“中央文库”),具体由中央秘书处文书科长张唯一负责。张唯一素以老成持重著称,在党内有“老太爷”的雅号。
1931年1月,周恩来当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直接指导中央文库的工作。工作中,他发现文件、资料一包一捆未加整理,当即指出“文件材料应分条理细,进行分类整理”。鉴于文库接收的档案只是流水账,随收随登记,根本没有区分来源,周恩来对秘书处负责人说:“你们可以找阿秋(瞿秋白)去谈谈,请他给写一个文件处理办法。”
其时,瞿秋白已经离开中央领导岗位,故而能够较之“在位之人”更加超脱地思考未来。他很快起草了一份《文件处置办法》,明确周详地规定了党中央应当收集、保管的文件资料的范围、内容,整理分类编目的原则、方法。譬如,中央文件统一按四大编目入库保存:第一大类,最高机关决议及指示(或材料),包括共产国际对中国问题议案、致中央或全党信,中国共产党全国大会及中央全会的议案以及记录;第二大类,中共中央对外宣言、告民众书等;第三大类,中共中央政治局记录及常委重要问题(政治及组织问题)记录;第四大类,中央决议及通告、宣传大纲(党员个人致中央的重要信件)。这些档案“均按时日编”,“切记注明年月日,愈详愈好”。
在草案的最后,瞿秋白还加了一个“总注”:如可能,当然最理想的是每种两份,一份存阅(备调阅,即归还),一份入库,备交将来(我们天下)之党史委员会。他更是在“将来”两字旁边打上了着重的圈点。
见到这份只有七大条的规定,周恩来马上批示,“试办下,看可否便当”。这份《文件处置办法》,也就成为了中共第一个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于是,文库工作人员从20余箱文件中拣出重要部分,重新分类存放,其余资料包括“事务性文件及小信”,均按《文件处置办法》“只须将内容简要的记入一本流水账,可随时毁去”进行了处置。
中央文库建立后,使用文件资料最多的是周恩来和瞿秋白。离开中央政治局后,瞿秋白将主要精力用于总结党在工作上的历史经验,研究马列主义理论,常到中央文库查阅材料。1931年初,为撰写悼念林育南、李求实的文章,周恩来也曾去文库查用文件。
1931年4月、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兼中央特科负责人顾顺章、中共总书记向忠发相继被捕叛变,上海滩一时恶浪滔天,中央文库不得不紧急转移。张唯一雇用了两辆黄包车,将文件分若干次运往法租界顺昌里自家小石库门楼内(具体门牌号数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