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日)下午,记者从检方证实,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案,已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和审查起诉,王益因涉嫌受贿罪已经于1月22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也标志着王益案进入正式的司法程序。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正义网”援引媒体报道称,纪检部门对王益一案初步调查后的定性是,其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及证监会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不法企业主违规发放贷款,帮助企业发行股票等,收受巨额钱物,且生活腐化。同时,有媒体称王益受贿金额达到1000万元,检方知情人士并未认可这一说法,该人士表示,王益案具体的涉案金额、案件是否还涉及其他嫌疑人等,尚需检察机关根据目前已掌握的材料和证据进一步调查。据悉,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命令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正在抽调人力,组成专案组,并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材料,对嫌疑人王益展开讯问。
据了解,案发前王益在国家开发银行是排名第三位的副行长,为副部级,分管政研室、稽核局、业务发展局、投资业务局的产业整合等多个部门。在2008年6月10日国家开发银行的一次行长碰头例会上,王益并没有出现,随后各种传言不胫而走。有消息称,当年6月8日,王益在宁波飞往北京的航班上被中纪委专案组控制,随后即被双规。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国家开发银行相关部门,国开行方面表示,王益已经不是国开行的工作人员,国家开发银行对此事不发表任何看法。(记者穆奕 卢国强)
王益
生于1956年4月1日籍贯:云南剑川
出生地:云南龙陵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被捕前职务: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副部级)
主要学历:
1978.9-1984.2:北京大学历史系本科、硕士研究生,分别获学士和硕士学位;
1994.9-1996.9: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并获博士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
1985.11-1992.9:中央顾问委员会办公厅;
1992.10-1995.10: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11-1999.2: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1999.2至案发前: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