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00到300元,连续两年扣完将被免职 ■考核结果向全县公示,扣款用作奖励先进
王钟贵是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城东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从今年1月开始,他每个月要被扣除150元“廉政维稳保证金”,工作做好了,保证金年底会退还,否则会被扣除,连续两年被扣完保证金者就地免职。“这相当于每月敲一次警钟。”这位有着30年农村工作经历的干部这样评价县里今年出台的新规定。
为了加大预防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力度,从今年1月起,澄迈县直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每月缴纳300元,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会主席每月缴纳200元,由县财政局从其个人“阳光补贴”中扣下;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每月缴纳150元,村(居)委会其他干部每月缴纳100元,由县财政局从其个人岗位津贴中扣下,作为保证金。县政府按县直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个人交纳数额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金,共同存入专门保证金账户。考核结果向全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廉政方面,凡是有本单位或本人受到党政处分等5种情形的,将按70%、80%、90%直至100%等不同数额扣除保证金;在维稳方面,凡是辖区内有聚众械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或危害公共安全等10种情形的,也照上述标准扣除保证金。
每年年终,将对各单位廉政、维稳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县财政局按比例相应扣除其当年廉政维稳保证金;连续两年被扣完的,将被就地免职;扣除的保证金,另设专门账户管理,用于奖励当年反腐倡廉和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碰 撞
廉政维稳需要制度创新。实施保证金制度,就是想以经济杠杆手段作为制度管理的补充,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增加违纪成本。
--澄迈县委书记 杨思涛
保证金让考核有了一个具体的标准,我们特别关心考核结果的公示,扣钱对一些干部来说也许不痛不痒,但公开亮相关系到他们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金江镇大拉村村民 吴坤天
新规定能对干部廉政维稳产生良好辐射效应,但各部门分管的工作不同,在考核方面需要再出台细化的规定,使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澄迈县文体局副局长 王广俊
将干部廉政绩效与经济利益挂钩,依据何在?是否可行?廉政维稳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作秀不是创新,一时的噱头代替不了扎扎实实的建设。
--澄迈县一机关干部(记者 罗昌爱)
新华调查:海南澄迈县推行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
海南澄迈在全国首建干部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