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 中国工商银行4日宣布,本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统一调整。去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无不良记录借款人可自本月10日起享受0.7优惠利率。
工行称,为进一步加大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工行发布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实施细则,目前各项相关工作已就绪,届时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房贷统一调整。
细则规定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如借款人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工行有关负责人说,工行本着服务客户、方便客户的原则,合理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对此次利率调整不采取客户到工行网点逐一申请办理的方式,而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进行调整。
此外,为引导客户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工行针对因特殊原因存在历史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享受此次优惠利率调整的借款人推出特别处理措施,即借款人已正常还款、最近还款日前24个月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的,也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为严格借款人信用管理,对此次调整后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客户,如在未来还款期间连续违约2期(含)以上,工行将取消对该客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这位负责人表示,工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向贷款经办行具体咨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及相关事宜。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房贷借款人超过百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