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王立彬)作为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中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面积已经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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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高延利4日在此间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进入关键期。按国务院要求,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的此次调查,要在2009年底统一汇总各类数据。目前完成调查面积已经过半,并开展了内业数据处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全国已经有90%以上的县开展了农村调查。
高延利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土地调查条例》对整个调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各地进一步细化了规定,使第二次调查工作有法可依。与上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依靠管理部门人员不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通过招标队伍实现。
据介绍,中央财政批复二次调查经费21.16亿元,2007年到位3.8亿元,2008年到位7.3亿元。地方财政批复经费近56亿元,已经到位40多亿元。各省、市、县都成立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人数3.5万人。
据介绍,由于对土地调查数据作用的理解不尽相同,部分地方存在瞒报或虚报数据倾向。国土资源部为此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有关意见》,要求如实上报数据,各级政府有关人员不能干预调查工作、篡改或瞒报调查结果。
高延利说,从2010年1月1日起,各项土地管理工作都必须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结果为依据。各级建设用地的报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等,都必须以国家确认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