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杨维汉)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4日上午召开会议,讨论由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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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实施的12项改革任务的工作方案和调研计划,并对下一步改革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2项改革任务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这12项改革任务,既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程序制度的改革,也包括有关实体法律改革问题;既包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也包括司法机关实现科学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体制和机制性问题。
落实中共十七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标志着中国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启动。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要求,要深入进行调研,切实抓好司法改革方案的起草、论证工作。
“在制定新的改革方案时,要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阶段性目标与总体目标之间的关系,要注重新的改革措施与以往的相关改革成果的相互衔接、彼此关联、前后协调,以确保改革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沈德咏说,要着重研究改革的可行性,分析改革进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以及改革之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增强改革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沈德咏还强调,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注重听取基层人民群众和一线干警的意见。要注意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确保司法改革工作在广泛的社会和群众基础上扎实推进。为保证改革项目积极稳妥、循序渐进、自上而下的有序推进,对于一些尚不成熟或把握不准的改革方案,可以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再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另悉,最高人民法院已决定在全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30个法院建立司法改革联系点,以加强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逐步建立起科学完整的调查研究体系,也有助于相互交流和总结经验,在实践中转化改革成果,同时,还有助于建立联系沟通的平台,广泛听取基层法官、人民陪审员和社会各界对改革方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