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类国企负责人年薪拟280万封顶 最低2.5万
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向各有关单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某金融国企透露,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人民币,且该薪酬为税前收入,要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这份中国版金融国企高管限薪令,目前似乎还“犹抱琵琶半遮面”,且不说它只是一份征求意见稿,而且其内容还是某金融国企透露的。换言之,它的征求意见并没有向社会公开征求,而只是在金融类国企范围内征求。这种非公开的征求意见看起来有点不太合情合理,至少针对国企高管的薪酬,公众还是有一定的话事权的。因为国企高管,是代表股东管理企业的,而国企的股东广义上说是全体国民,所以他们拿多少钱合适,公众完全有理由给出自己的意见。
不过话又说回来,有个限薪令至少比没有强。特别是国企高管纷纷爆出天价薪酬、招来公众强烈质疑之后,限薪令一方面可以对动不动拿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薪酬的国企高管予以约束,另一方面也可以抚慰民意,这与公众的仇富心理无关,实乃国企高管的天价薪酬既脱离国情,又有违社会公平。
然而,仅仅靠一个限薪令能否限制国企高管的薪酬,目前还很难说。国泰君安“人均百万元年薪”的新闻,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和批评。虽然国泰君安8日出面对此予以否认,并解释说是外界误读了“计提”和“实际发放”两个不同财务概念,事实上,去年国泰君安计划发放工资薪酬10.5亿元,实际发放额为8亿元,较2007年同比下降44%。但不管是计提,还是实际发放,其高管的高薪则是既成事实。
让公众更感不平的是,国企高管的高薪已不单单是个例,而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之前更有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2007年的薪酬居然高达惊人的6600万元。这些国企高管为何能拿到如此天价高薪,恐怕更多的是依靠手中的资源,套用制度变现,或者变卖手中的期权,或者心安理得地分享制度性红利。这就难免出现这样的问题:谁来监管国企高管的制度性套现?
按理说,国企高管要对股东负责,其利益与股东利益,再深层次说就是与全体国民的利益是相一致的。但由于国企的股东是国资管理部门,而国资管理部门对国企的管理,特别是对国企高管薪酬的管理通常都无硬性规定,监管上的漏洞使得国企高管大多可以自行决定薪酬的分配。于是就出现了国企高管利益与股东利益、与国民利益相脱节的情况,不用对股东负责,不用对国民负责,国企高管的高薪就不难理解了。
倘若限薪令能以制度性的约束,真正刹住金融类国企高管的不合理高薪,则是国企迈向现代公司治理的一件幸事。当然,这种限薪令也不应局限于金融类企业高管,而应扩展至所有的垄断性国企高管。特别是眼下,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对重点企业加大了扶持力度,有的直接注资,动辄上亿,如何防止华尔街高管的“无耻”贪婪在国企高管身上上演,限薪令需要有实质内容,还需要制度的跟进。基于此,金融高管的限薪令向全社会公布又何妨!(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