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江苏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已从原来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720元,实施时间从今年1月1日算起。
据介绍,江苏省从2005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即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起,可以终身享受每人每月至少50元的政府奖励扶助金。目前全省已有29万多人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仲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