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学生被北大免试录取 聊天五分钟征服考官
渲染“五分钟面试上北大”图啥?
“北大为奥运作了哪些贡献?”北大前任校长许智宏院士去年底来到南京外国语学校和学生对话,王晨舟同学大胆提问。没想到,对话不到5分钟后,王晨舟就被点名“带走”,直接录取,无需参加北大的保送生笔试和面试。和他一样,男生李凡,女生李筠洁、季婧也直接被北大录取(2月6日《现代快报》)。
想起一个故事。据说北大的俞平伯先生当年在讲解李清照的“人比黄花瘦”一词时曾对学生说:“好,好,很好,至于怎么好,说不清楚。”面对这个好学校招到了好学生的故事笔者却总觉得如鲠在喉,恐怕就因为这里边有好些个要素没说清楚。
首先一个没说清楚的在于:许院士作出免去笔试面试程序,直接录取学生的决定是否符合程序规范。根据北大公布的《北京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简章》,不管是自主招生还是保送生都要经历一个由资格甄选到笔试再到面试的过程,而且该简章中也没有列明例外的情况。如果说这个简章是有效并且权威的,那么任何学生,无论他多么优秀,都应当按照程序才有可能获得录取资格。这样说来,许院士是根据何种程序规范的授权作出直接录取的特殊决定的呢?媒体没有报道,北大官网没有公布,当然,更没有发现任何机构或个人的事后说明。
另一个没说清楚的则是:许院士以什么为标准决定了这几名优秀学生可以有超拔于其他优秀学生的幸运,免去再经笔试面试之苦,而得以在对谈五分钟之后被直接录取呢?报道中说是该学生的一句“北大为奥运作了哪些贡献?”笔者也知道,评定一个学生优秀与否有很多标准是比较主观的,难以说清楚。可是标准再主观,仅凭一个问题便能够获得破例直招是不是有些太突兀了呢?难怪另一个同样被直接录取的孩子自己也有些看不懂了:“在与北京前校长许智宏的见面上问了一个问题:关于北大的国学教育,后来……”因为没有后来的考试,所以她只能在后来一词之后打下省略号。如果连当事人自己尚且云里雾里,那么在笔者以及社会公众的眼里这些录取决定的标准当然就更是一笔“糊涂账”了。
当然,笔者也能体会许院士团队的苦衷:招生竞争激烈,好苗子稍纵即逝。据了解,今年北大和清华在南外照例展开了激烈的人才争夺战,结果北大还是只争得8人,而清华则夺得12人。然而问题的要害却并不在这里,比起高校争夺优秀学生,我们显然还有更重要的价值,那就是程序正义和信息透明度。
其实这两者在逻辑上是相互勾连的。如果北大在招生简章中所规定的招生程序没有允许直接录取的例外,那么对不起,根据最基本的法治常识,我们只能认为许院士的做法没有遵循程序规范,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那么自然也就没有效力。如果任何有权机构制定了相关允许直接录取的规范或者授予了许院士破格直接录取的权力,那么为什么关心此事的社会公众却无法获得相关信息?北大不是私立大学,它的招生行为在本质上是教育资源的社会配置,是一种公共资源的分配行为。所以它有义务尽可能主动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不是丢出一笔自己说不清、别人看不懂的“谜团”。
我国高校的自主招生和保送生制度本是学自于美国等西方国家。在那里,高校采取一套严格的甄选程序,将学生的在校成绩、科研能力、社会活动经历、社区服务经验以至于家庭背景等因素作详细的考量以决定最后的录取。至于是否录取的原则和原因则由校方向社会公开以备考生或普通公众查询监督。而近年来我国的相关招生实践屡受诟病的根源正是在于制度引进的时候过于看重其相对于统一招生的灵活性而忽视甚至放弃了该制度原本注重程序、要求透明的理念。
其实,北大保送生招生里的“说不清楚”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当下我国公共生活中程序意识缺乏和透明度不足的尴尬局面。我想,这种“说不清楚”之于文学研究当然能够称之为一种境界,但是在涉及社会公共生活的时候却是万万要不得的。因为要促成我们这个社会的真正和谐,正要从事事“说清楚”开始。(杰文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