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2月11日电(记者 崔浩天)以纪建国为首、涉及山西省六市和陕西、河北、内蒙古三省区的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11日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纪建国2007年12月伙同许案平、李文晖(均另案处理)等人共谋非法制造炸药916箱(每箱16公斤,共计14656公斤),并由纪建国卖出。
另据指控,纪建国自2007年8月至2008年2月,数次从张海燕、许案平、李文晖等人处购买爆炸物,分别卖给被告人吴金明、许志明等人,再由吴金明、许志明等人卖给被告人邹章胜、邓兴春、武海珠、丁俊强、张喜旺、罗克富、宋有才、高元宝、武棉虎等人非法获利,部门被告人购买炸药后用于所在的非法煤窑。
公诉机关提出应对纪建国以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张海燕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吴金明、许志明、邹章胜、邓兴春、武海珠、丁俊强、张喜旺、罗克富、宋有才、高元宝、武棉虎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公安机关介绍,这个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品团伙是2008年2月山西公安部门在开展加强奥运安保工作、清查民爆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危险物品等专项整治工作中一举破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