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前年原则上禁止向外国人移植器官以来,至少有17名日本人在广州接受了肾脏、肝脏移植手术。日本共同社的这则报道在上周末被人民网转载后,立即在广州,乃至整个中国引起轩然大波,大多数网民认为,违规给日本人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生和医院必须受到严罚。
而由于所牵涉的都是日本人,一些舆论甚至把违规的医生和医院与抗战时期的伪军和汉奸相提并论,网上评论员张西流就说:“个别医疗机构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胞因缺少人体器官来源,在病床上痛苦地挣扎而见死不救,却将如生命般宝贵的人体器官来源,提供给日本人以获取暴利,这种贪图私利、出卖良知、损害国格的可耻行径,与抗战时期那些卖国求荣的伪军、汉奸又有何区别?”
卫生部责成相关部门调查
以上报道已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昨日重申,中国一直遵循世界卫生组织在人体器官移植方面所确定的原则,反对通过旅游的方式到别的国家进行器官移植。针对以上报道,卫生部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违规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不过,毛群安也说,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和协调,各个国家都应该遵守国际卫生组织所确立的原则,防止本国的公民出境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只有国家间进行合作、协调,这样才能够杜绝“移植旅游”。
各国关于器官移植的不同限制和“价码”让违法的“移植旅游”问题日渐突出。据本报了解,广州在器官移植领域的医疗技术水平由于多年来的累计经验,属全国的佼佼者,在中国未原则上禁止向外国人移植器官前,很多外国人都到广州进行这类手术,除了日本人外,主要“客户群”也有来自东南亚的患者。
据共同社本月6日报道,17名日本患者年龄在50至65岁间,多数为肾脏移植,一部分是肝脏移植。患者在中国大约停留20天,在广州市的医院接受移植手术。移植共需要大约800万日元(约13万新元),包括向医院和医生支付的手术费、旅费费用和在中国期间的开销。
为了不让事情暴露,日本患者应中国院方的要求用中国人的名字住院,而据报道,提供器官的人可能多是被判定脑组织死亡的死刑犯。此外,日本负责器官移植的一家非营利团体的干部说:“由于没有向提供器官的人付钱,所以不是器官买卖。也没有收取中介费用。”
据了解,中国每年约有150万人因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而需进行器官移植手术,但每年仅1万人左右能够得到移植治疗。人体器官来源严重匮乏,成为影响中国器官移植健康发展的头号“瓶颈”,为此,中国政府在前年强化了器官移植管理,优先考虑国内患者需要,禁止向以旅行为由来华的外国人移植器官。
毛群安指出,为了强化对中国器官移植这项业务的管理,卫生部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开展这项业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评审,并且确定了中国能够进行器官移植这项业务的100多所医疗机构。“过去我们已经对个别医疗机构不按照有关原则进行违规开展器官移植服务进行了严肃处理,已经暂停了个别医疗机构开展这项业务的资格。” (文/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