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底,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新修订的三个条例于09年1月1日起施行。另外,配合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正式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所得税配套、补充文件。这些补充配套文件,直接关系到企业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的收入确认、税前扣除费用的标准和限额以及有关业务的税务处理。为加深广大浙企对增值税转型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和配套文件的理解与运用,为企业涉税事项提供最佳的解决途径和应对方案。培华企业管理培训集团将于2009年3月13、14日两天,特邀请中国首位“财税与法律完美结合的”资深财税实务专家陈建昌先生来到浙江杭州为广大财会人员讲授《增值税、营业税重点调整变化解析与相关法规配套衔接应用》研修班。
了解最新税收扶持政策,帮助企业省钱“渡关”
2008年是中国经济特殊的一年,中央政府调控经济:年初猛踩刹车,年末拼命加油。岁末又送出1500亿元减税计划大礼,用以刺激投资。为了配合促进投资,对时隔14年的增值税条例进行修订,2009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这意味着中国自1994年开始采用的生产型增值税将转变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据财政部测算,此项改革财政预计将减收超过1200亿元,是中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同时为了应对国际经济,对出口退税,海关监管和贸易收付汇进行调整。对企业来说,及时的了解这些优惠或调整的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它有时候能帮助一个企业度过难关。
核心变化逐一解读:“两升、两降、一转、一延长”
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据悉,本次课程主讲陈老师,将从本次增值税改革的核心内容有哪些?增值税转型减负对企业的影响?增值税转型对那些行业受惠显著?销售购买方做固定资产类商品的影响?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对外贸出口企业的影响?对生产出口企业的影响?对销售旧固定资产的影响?对外商投资进口设备的影响?对纳税申报、会计处理的影响?新抵扣政策下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有哪些空间?今后继续改革的趋势分析等方面做出最权威、最详尽的解析。这些问题也都是即增值税推行以来,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这些最新的政策在课堂上陈老师将一一解读。
财税与法律完美结合的”资深财税实务专家陈建昌实战经验丰富
陈老师是世界税收联合会、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亚洲总部(香港)、中国策划学院、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10多家知名院校的客座教授。担任过某税务稽查局局长多年;多家大型公司集团的财务顾问,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律师、资深税务策划专家。
陈老师是从财税一线成长过来的中国最具实战经验的高级财税专家;他能站在法律与管理的高度充分运用政策,化解税务风险;将税务筹划与日常经营行为紧密结合,产生最大效益。他务实、通俗、精彩的税法解读,真诚、洋溢、恢谐的财税演讲,以及善于互动式课堂交流的授课风格,曾受到全国各地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被喻为“财税培训的演讲家”、“财税与法律完美结合的化身”。
相信本次《增值税、营业税重点调整变化解析与相关法规配套衔接应用》研修班一定会为广大学员在加深大家对增值税转型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和配套文件的理解与运用,减轻企业汇算清缴工作的负担起到显著的作用。(盘和林杨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