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 孙玉波)记者日前从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200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扩大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范围,目前已向34个城市派驻了51名规划督察员,覆盖了全部省会城市、5个副省级城市以及桂林、苏州2个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复合型城市。
2008年,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开创新局面: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多起违法违规苗头,共发出督察建议书和意见书19份,起草调查报告32份,约见地方政府领导几十次,多数问题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并得到及时制止。
完善规划督察体制机制。出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研究起草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廉政“五不准”》,修订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暂行规程》。
推动利用动态监测成果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研究起草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督察动态监测工作规程》,在郑州、石家庄、南京、昆明等4个城市开展了动态监测试点工作。
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扩大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范围,覆盖由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所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