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能否由公路部门来设置呢?目前由交警部门设置的交通标志很多地方设置得不合理,驾驶者很容易违章,交警部门便会罚款。”省人大代表刘金保在昨日的分组讨论中认为,这里面有部门利益的问题,交警部门目前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不合理。
路标不合理经常成陷阱
“我在广州开车,经常碰到一些设置得不合理或模棱两可的交通标志,误导我违章驾驶。接下来,交警的罚单便来了。”昨日下午参加广州团分组讨论的刘金保代表话音刚落,便博得其他代表的一片赞同之声。
为了说明他的这一观点,刘金保饶有兴趣地详细列举了他碰到过的这类例子。“我每次开车经过东壕涌,想去法政路。可是车从隧道出来,必须右拐才能开往法政路方向。可是路标却显示,此处不能右拐,地面地道也全是实线。”刘金保代表说,“我很多次试着按路标笔直往前开,便只能穿过东风路径直开到了珠江边上,离法政路越开越远。那么,右拐怎么样呢?当然可以很快就进入法政路,但是摄像头也肯定会拍下你的车牌。你只能等着交罚金。”“我们常常将这些路标比作陷阱,你一不小心便要吃‘牛肉干’。”
缴罚款地应就近设申诉点
“设置路标的与开罚单的都是交警部门,这里面便牵涉到部门利益的问题。交警部门怎么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呢?”为此,刘金保代表建议说,交通标志的设置者与交通违章的处罚者应该分开,由公路部门来设置交通标志,交警部门只管执法。
刘金保代表还建议说,缴交通罚款的地方应就近设置申诉点。“我在美国访学时发现,缴交通罚款的地方隔壁便是法院的申诉点,市民缴罚款时觉得哪项不合理,随时可以去申诉,只要有理由,一般情况下都会打个七折。”
刘金保说,在广州缴交通违章罚款很方便,有很多方式。但想申诉便很不方便。“全市只有一个申诉点,还设在岑村车管所。有时一想,路上耽误的时间和油价都比缴的罚款多。至于申诉电话,我连打三天,至少打了三十个电话,从来没打通,即使打通了也没人接。”
“能否借鉴美国的做法,有关部门在缴纳交通处罚金的地方就近设置一个申诉点,由专门的人员行使由岑村车管所行使的权力呢?”刘金保建议说,立法完善了,今后在监督方面更要加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