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要再搞最低工资标准了,最低薪水应由市场决定。”广东省人大代表卢光霖的这一观点引发了口水战,网友的反应激烈。卢光霖认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会导致企业倒闭,员工失业,更多人有份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新浪网的一份调查显示:64.1%网友认为,对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制定,这样才能保证大量务工人员的基本工资与生存,而反对方则表示,在金融危机下,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会导致企业倒闭,员工失业。
取消最低工资标准侵害了劳动者利益
炮轰者认为,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当地情况,使工人得到最起码的生活保障。如果取消最低工资标准,谁能保证企业不会进一步压榨工资?工人连日常生活都成问题,怎么消费?怎么拉动内需?也有网友说,企业应该想办法提供品牌价值,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而不是简单地依靠低劳动成本赚钱,通过剥削工人工资来盈利。
也有网友表示:“企业的效益不是最低工资拖累的,而是少数人掌握了绝大部分的财富,没有哪个企业说是由于最低工资发不上而倒闭的。”
按劳取酬是科学的?
在一片谴责声中,也有不少网友挺身而出支持卢光霖。35.2%的网友认为最低工资实际是个摆设,当下不宜有最低工资标准。他们认为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不符合市场规律,企业自然会通过合理的薪酬机制来激励员工。
有网友认为,觉得工资低可以走人,跟没有工作相比,当然会选择降低工资标准。当企业都垮了,还谈什么最低工资。你还上哪儿领工资?还有网友称,自己的工资原本还可以,但政府一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他的工资就降了几百元,老板的说法是:政府规定我只要发这么多。
还有网友表示:“没定最低工资标准,好多人通过劳动,可以拿到比较高的工资(加班费、劳动所得等),现在,有几个人拿过较高工资?企业出不了那么高的加班费就不安排加班。每个企业科技含量不同,利润不同,工资及加班费不应该一样,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严重脱离工厂实际,瞎胡闹。按劳取酬是科学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最低工资标准”则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成为约束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证。对此,有关人士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应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的40%~60%”事实上只是一个经验指标,不是硬性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认为,目前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偏低的。最低工资标准问题,涉及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无疑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而,最低工资标准动摇不得,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才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