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地铁老总、现执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卢光霖,近日又抛出了一个有点“烫”的观点:政府不要再搞最低工资标准了,最低薪水应由市场决定。此观点一出引发众多争议,一篇时评文章更是发出了“是人大代表还是企业家代表?”质疑。其实,这名时评作者缺乏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理解。
《是人大代表还是企业家代表?》认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卢光霖不为人民说话,相反,倒为相对而言的“强势群体”企业家说话,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这是人大代表还是企业家代表?是不是受了企业家的好处?人大代表就是要为人民办事,要为人民服务。笔者不想评价卢光霖的观点对不对,在这里仅仅想说说卢光霖究竟更应该代表谁来发言。
记得笔者在以前读书的时候,有个老师问我们,全国人大代表是不是代表全国人民呢?我们云里雾里,我们的老师给出了否定的回答:“人大代表”代表是所在的群体和所在的省份,他们在人大代表会制度里为自己所在的辖区和群体来进行利益博弈。所谓人大代表者,其定义之一就是代表民意、代言民声的人,如果人大代表中没有某种社会成分和某个社会群体的代表,就很难说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因此,历届人民代表大会都特别重视代表成分构成上的广泛性。在当选的代表中,不仅有工人代表、农民代表、干部代表、知识分子代表,还有民主党派与无党派爱国人士和港澳同胞代表。为了避免妇女和某些少数民族的地位和利益被忽视,确保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有其政治上的代表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还特别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全国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和分布等情况,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就是对归国华侨,“选举法”也不无视这种由回归人口组成的社会成分的存在,而是明确规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由此可见,重视各种社会成分和群体的利益,让它们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各自拥有自己的代表,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贯做法和主张。多年来,正因为我们的人大代表具有这种广泛的代表性,充分代表和反映了各种社会成分和群体的利益和意志,因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人民中拥有崇高的威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
从卢光霖的身份来看,显然他是广大企业及其企业主这个阶层在人大中的代言人,就像农民工代表是农民工的代言人一样。据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超过4200万户,算上股东利益,难道不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吗,这个群体如果不发出声音,会不会带来利益失衡呢?企业是不是弱势群体暂且不说,但是他们的声音,我们还是要倾听的。不管卢光霖的观点是否正确,但是他的发言行为是称职的。
目前有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人大代表顾及自身形象,不敢为自己所在的辖区和群体代言,害怕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样就失去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广泛代表性。笔者呼吁,如果您是企业家代表不妨大胆的代表企业家说话,这是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