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前司长欧文龙。他在2007年被指控涉贪逾8亿被控76宗项滥用职权、洗黑钱以及分享经济利益等罪名,在澳门终审法院受审。并最终被终审法院合议庭裁定有罪,重判27年徒刑、24万元罚金,数以亿计资产全部充公。
新华网澳门2月18日电 澳门特区终审法院18日上午开审另一宗涉及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的贪污案,这也是欧文龙自2008年因受贿和清洗黑钱罪被重判27年监禁后,第二次以被告身份出庭应讯。
根据当天在法庭宣读的起诉书,欧文龙被控19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5项洗黑钱罪及4项滥用职权罪。其中受贿作不法行为罪涉及多个私人和公共工程、土地批给和换地申请项目等。
在法官宣读完起诉书后,欧文龙表示对相关案件不作陈述、不回答。法官随即宣布休庭,留待2月20日再审。
欧文龙于2006年12月6日被捕,2007年11月5日在终审法院受审,2008年1月被裁定滥用职权、受贿、洗黑钱、财产申报的虚假声明及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成立,判处27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