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2月20日电题:让货真价实的好家电下乡
新华社记者皮曙初
湖北省工商部门近日查获一批假冒产品,全部是废旧家电换上新外壳,冒充新产品在随州市曾都区安居镇进行销售,销售时还挂上“家电下乡”的横幅,案值超过10万元。对这种假借家电下乡的名义,销售伪劣电器、翻新旧家电坑害农民的不法行为,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厉打击。
我国农村市场广阔,目前农民维权意识还比较低,维权的成本比较高。个别中标企业乘机将库存积压的滞销产品推向农村,或将次品、不合格产品混入下乡产品之中;个别企业借机抬高价格,声称不能还价,要还价就不能领取家电下乡产品标志卡等等。有的非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借机销售冒牌的家电下乡产品,声称不要财政补贴就可以得到五折、六折的高折扣;有的则玩起了自己出钱补贴的“猫腻”。
虽然这些只是少数企业和商家的个别行为,但这些不好的苗头如不及时遏制,就会使家电下乡这项多方得利的好政策变味,损害农民利益,成为“水货下乡”,甚至埋下安全隐患,变成“送祸下乡”。
让货真价实的好家电下乡,中标企业首担其责。家电下乡也是企业扩大市场的大好时机,因此中标企业应结合农村消费特点,在生产、配送、销售、维修等方面都严格遵守家电下乡标准,自觉抵制滞销产品、次品和不合格产品混入下乡产品之中,确保农民买得方便,买得放心。
让货真价实的好家电下乡,有关部门监管职责不可或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中标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产品的招标、认证和质量检验,并实行产品质量跟踪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中标企业一旦违规就给予扣缴保证金乃至取消家电下乡资格的处罚,并且在媒体上曝光,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确保农民买到货真价实的家电产品,有关部门还要严厉查处冒用家电下乡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经营者,堵住流通环节存在的漏洞。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对假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售假劣产品、翻新废旧电器的不法企业和商贩,要依法打击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