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发下来的二代证显示,李乔明本应为“李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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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乔明拿到手不久的二代身份证显示,他的法定姓名应为“李荞明”,但这似乎不重要了,拥有这个姓名的人已经死去了,不管是死于“躲猫猫”,还是死于“瞎子摸鱼”。
李荞明案回避不了的一个问题就是赔偿,昨天,晋宁县公安局的一个工作组再次与李家就善后问题进行协商,李家在索赔40万元有难度的情况下,将索赔改成:给予25万元丧葬费便“一次性了断”。
家属说,李荞明的遗体已交由昆明方面的法医进行尸检,但至今没看到检验报告。
工作组第四次到李家慰问
昨天上午10时许,晋宁县公安局的一个工作组驱车来到李荞明家。工作组成员、晋宁县公安局信访办的朱正武警官说:“我们这个工作组,主要就是为了妥善处理李荞明在看守所死亡这个事情,这次一共来了6人,我是第四次来了。”照他的说法,他们到李家,一是表示慰问,二是和李家协商解决李荞明的善后事宜。
朱正武说:“我们拿了1000元现金给李家,主要是先表示个意思,这笔钱,不会计入今后的赔偿款。另外,椒园(李荞明家所在的大石板三组的村名)这个地方没有什么食堂,我们来也只能在他家吃饭,所以还特地购买了200多元的礼物送给他家。”
朱警官说,晋宁县公安局目前正积极处理善后事宜,李家提出两个条件:一是将李荞明的遗体运回家乡,按当地白族风俗安葬,二是由晋宁县公安局一次性补偿李家40万元。“按照规定,遗体一旦运到殡仪馆,就不能再运出去,李荞明的遗体还在跑马山殡仪馆,他家要求运回家乡安葬,当然不会获得同意,至于他家索赔40万元的要求,目前公安局还没有与他们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