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应像公交一样成立公司
2月17日,交通运输部体制改革法规司立法处处长魏东说,目前出租车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领域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会逐步显现,如怎样规范出租车管理的市场准入与退出、经营权的转让、经营者组织模式等。交通运输部正在积极开展调研,推进出租车立法工作。
国务院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已明确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起草《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将制定包括出租车方面的体制规范。
沃兴伟认为,我国原来一直没有把出租车作为公共交通行业,是自负盈亏的模式,和地铁、公交车公司系统完全不同。但是今非昔比,出租车已普及成为老百姓的公共代步工具之一。同时,出租车司机的队伍也在不断膨胀,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这使公司占据了强势地位。
“我跟很多司机师傅了解,现在出租车的承包金‘份儿钱’为什么会涨?就是因为出租车司机门槛不高,众多失业青年农民不了解行业黑幕,还是蜂拥而来。司机你不想涨份儿钱?那你走人,我这里司机多得是。”沃兴伟说。
“过去自负盈亏,没有太重视出租车司机作为劳动者的利益,既然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已经随着时代改变,那么,行业的管理机制、法制状况是否也应当与时俱进了?我建议应像其他公共交通系统一样成立公司,这样才能正当维护出租车司机作为劳动者的利益,也让广大出租车司机尝到改革的甜头。”沃兴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