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消息,在社会上广为传播。由于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顿时成为街谈巷议的焦点话题。
改革思路:改什么,怎么改?
1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5省市今年将试点。虽然目前改革方案仍没有正式公布,但此前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介绍,改革的大体方向和思路是:事业单位要分为两类,有行政职能的要纳入公务员的劳动保障体系;另一部分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
据清华大学养老金工作室主任杨燕绥教授测算,如果“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按照企业模式计发”,一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工资是每月5000元,假设他的工龄是35年,按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计算,他退休可以拿到4000元左右,而换成企业模式发放,则养老金只能拿到2000元左右。这就意味着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要少拿一半左右。
目前,我国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实施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要逐步达到本人工资的8%。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人数达到2.189亿人,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为每月1080元。
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不同,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和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算发放。机关公务员退休后,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发给,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比例发给。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项之和的一定比例发给。
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据有关人士表示,之所以进行此次改革,是国家财政不堪重负。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需要与之配套推进。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对事业单位的分类作出了原则规定。意见指出,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的分类至少应包括“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三类。但据目前可知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方向,对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的划分并没有明确说法。
事实上,改革方案下发之日,已经将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划成三个利益群体,是拉大差距还是填平鸿沟,大家议论不止。对此,专家建议,此项改革铺开之前,要充分试点,“三思而行、谋定而动”,总体方案不宜匆忙出台。
社会争议:改革目标指向谁,由谁改?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消息传出后,半月谈读者纷纷来信参与讨论。
河北读者殷建光认为,这样的改革可能导致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刺激事业单位人员向政府机关转移,加剧公务员报考热,不利于事业单位队伍的稳定。事业单位大多是知识分子,给他们降低退休待遇,无疑贬低了知识分子在社会上的地位;二是降低现有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我国科技、教育、卫生等诸多公共事业的发展及综合国力的增强;三是不利于打造和谐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现在企业的养老金待遇比较低,但这是我们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所致,需要我们改革弊端,逐步提高。至于降低比较高的养老金待遇,不能拿事业单位人员率先开刀,而应该从公务员率先开刀,改革设计者应该率先从自我改起。
福州读者曾志杨质疑,将退休金由高改低,可谓困难重重,由低改高则阳光一片。因企业退休金低,就要让事业单位向企业靠拢,为什么不能让企业由低就高,逐步向事业单位靠拢呢?
有专家认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合理方向,是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全国一盘棋”考虑,做好改革的“加法”,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的养老标准,向更高的标准取齐。
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能仅仅为了减轻财政负担,还应体现出制度设计的公平——公务员作为改革的决策者,不应排除在改革之外。即使改革始于事业单位,最终也要把公务员纳入,并且应该有一个详细的改革时间表。
河北读者吴睿鸫认为:此次养老金“削峰填谷”式的改革,其方案既缺乏利益主体的充分博弈,没有涉及公务员这一特殊群体,选择时机也欠妥,而且事业单位养老金降幅过大,极有可能使这项公共政策执行起来面临巨大阻力,最终导致无功而返。
改革要兼顾公平
公平是社会和谐的稳压器,公平同样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遵从的重要原则。正因为我们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许多不尽公平的问题,改革才显得如此迫切。
安徽读者徐经胜指出:当前,不论是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于第一等级,企业处于第二等级,无业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处于最低。不可否认,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原因,社保不公问题不可能很快得到解决。但总的趋势应该是,社保不公问题首先需要得到正确认识,并逐步采取措施逐步消除。
福建读者陈英凤表示,就覆盖面而言,目前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多数还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他们年老时没有养老金,于是只能养儿防老;他们失业了,也领不到失业救济金,生活立即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公务员享受过高的社保待遇,是否过于不公平?
推进社会保障的公平、均等和普惠,让每个公民都沐浴在社会保障的阳光之下,这是理性政府的必然追求,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那么,就从消除公务员与群众社保差别开始,如何?
农村养老困局调查:超过一亿老人靠养儿防老深水一周:养老金改革不能光在事业单位身上"瞎折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冲击波":制度不公亟待解决养老保险改革,决策者不在改革之列?养老金改革 公务员不应成特殊人群 "另起炉灶"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