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越洋遍访当事人反思阻止圆明园铜像被拍卖失利背后的各方因素
专家认为事件最大意义在于提供一个全新案例
2月25日,中国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铜像以1400万欧元在法国巴黎大皇宫落锤。新华社记者 张玉薇摄
不管只身赴法的北京律师刘洋言辞如何激昂,不管国家文物局和外交发言人的声明如何严厉,也不管凛冽寒风中的留法华人如何抗议——昨日(26日)凌晨3时许,法国巴黎大皇宫的“伊夫·圣罗兰与皮埃尔·贝尔杰珍藏”专场拍卖会上还是响起了让人心碎的敲槌声。
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疑均以1400万欧元的价格,被神秘买家通过电话竞拍买走。这个凌晨传出的消息,对于从2008年秋天以来就不断升温的民间力量追讨流失文物事件来说,不啻生生地横上了一个中止符。
从成立之日起,先是辗转数月找不到原告,到提起诉讼被驳,再到希冀“流拍”呼声不果——民间组建的“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诉讼律师志愿团”一路上困难跋涉,遭遇连串失利。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在我国追讨海外流失文物进程中,2009年是民间追讨力量的首度高调亮相。回溯失利背后的诸多细节,反思其间的种种不利因素,也许有助于我们将来“更有技术和水平”地找到文物追索的出路。
“说实话我们就需要一个先例。”在连线采访中,2月23日挺身参与诉讼的唯一华人律师任晓红的声音十分平静。对于她而言,属于这个诉讼的所有内容都结束了,这个事件也应该结束了。接下来,“国内的民族情绪需要理性引导,我们应该把眼光放得更远。”
由于昨日凌晨拍下两件文物的买家始终“隐形”,眼下,由刘洋领衔的“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诉讼律师志愿团”在法国巴黎一筹莫展。
民间发起:
找不到合适的原告
其实早在整个事件迅速升温之前,今年1月下旬本报记者已经对刘洋以及他的整套民间追讨“谋划”进行了采访。
在发起此事之前,刘洋只是北京一名普通的律师。和其他律师的最大区别在于,他爱好文物收藏,这促使他注意到一个被很多人所忽略的信息——2008年7月,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副总干事牛宪锋得知,法国人伊夫·圣罗兰去世后将拍卖生前珍藏以用于公益事业。数月后,佳士得发表消息称,来自圆明园的鼠首和兔首将现身拍场,估价两亿元人民币,两件文物旋即被安排在纽约展出并大力推荐。
其间,基金会曾用中法两国语言向法方发出信函,表明对兔首和鼠首的态度并要求停止拍卖,但这一信函未得到任何直接回复。
今年1月初,一直关注此事的刘洋开始在博客上撰文,希望以法律途径索回文物。他得到了95%的赞成留言,于是认为自己有了强大的“民意支持”。在这段时间里,刘洋也研究了一下相关的法律,并迅速组建了一个由81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着手准备起诉拍卖行,希望对方取消拍卖。
然而,当事情进展到实质阶段时,他很快发现远不是这么简单。
“除了圆明园,还有谁可以充当原告?我们在等待原告的出现。”可是在他1月中旬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圆明园管理处派来的两名工作人员并不表态,最后还提前离席。
此时,距离佳士得的拍卖时间2月23日只剩一个月了。刘洋认为,他已经等不及圆明园这样的单位需要漫长时间获得“上级审批”了,于是找到了当初发布信息的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
然而,他等到了同一个“需要讨论”的回复。
对于此事,牛宪锋事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大胆的尝试”,但是基金会的犹豫是考虑到这是民间自发的诉讼,要准备的材料和证据是否齐全,要提供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可能都存在比较大的漏洞。万一官司打不赢,这条路就被堵死了”。基金会担心,贸然提起诉讼而失利,可能对以后的法律追讨产生相当不利的影响。
事实上,近日在法国的诉讼结果,印证了基金会的顾虑。在此之前,中国尚无通过法律成功追索战争时被掠夺流失文物的先例。此前,圆明园的十二件生肖兽首有五件回流国内,都是以购买方式进行的。
律师自述:
仓促应对法律鸿沟
始终没有找到合适“原告”的状况持续了很长时间。在刘洋快要急疯之际,一位自称溥仪堂弟、名叫爱新觉罗·州迪的老人和深圳一家房地产公司赞助的40万元诉讼费,一度被他看作是“救命稻草”。但是在法律上,这个老人代表的“爱新觉罗宗亲会”作为原告在身份认定上存在的明显“瑕疵”,也把刘洋拉进了“炒作”的漩涡。
圆明园新闻发言人宗天亮就曾以个人名义表示:“对于律师的爱国心和热情,我们是支持的,也是赞同的。但这个事情要做成一个可操作性的,而不是一个炒作性的。”
而此时刘洋已经在筹备前往法国的护照了,他不懂法语,深知自己在法国打官司,要吃大亏。于是,在法国执业多年的律师任晓红进入了他的视野。
与一名法国人在巴黎合伙开办竟成律师事务所的任晓红是巴黎大学法学博士,拥有美国、法国和中国的执业律师资格,精通法国法律。此前,她在巴黎完成过多起移民官司。在接受本报记者连线采访时,她形容当初接下这个官司实在“太仓促”。
2月16日,任晓红在庭审前的最后一周才接手官司。“用那个皇室后裔宗亲会做原告……完全不合适。”在她看来,“宗亲会”的注册地是香港,根本不可能作为诉讼主体在法国提起诉讼,“这是法律常识”。
最后时刻她在巴黎找到了“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并游说协会主席高美斯接手做原告。这是一个注册地在巴黎,仅有3名平时分别在西班牙、法国和中国的成员的组织。在法国,协会就只有高美斯一个人。但是,这个协会毕竟在法国是一个法律实体,而且是以保住中国文化艺术为宗旨。
任晓红强调,她的诉状也是在“最后一分钟”提交的——“2月19日是周四,按照法国法律,如果该周周四不递上诉状,那么周五法院就决定不了是否接受这个诉状,这样到了下周一2月23日的拍卖会开始日,就不可能开庭。”任晓红在周四下午5时,法院关门前的最后一刻,把诉状递了进去。
结果巴黎大审法院紧急受理了这个诉讼,2月20日通知任晓红能够开庭,2月23日正式开庭。
显然,一切都不能比这更仓促了。和任晓红关系不错的留学生李童告诉本报记者,很多留学生都觉得,2月21日才匆忙抵达巴黎的刘洋“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他不了解法国的法律和政策,一切都很仓促。”
反躬败诉:
类似官司没有成功案例
任晓红还是自愿接下这个官司。她的合伙人劝她不要接手,但她认为,这是“立场问题”。“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要输的,但是总要努力试一试。很多法国人连那段历史都不知道这让我受不了,我们至少要表达一个姿态。”
然后她苦笑,这是她接手过所有官司里准备得最窘迫的一次。“我的合伙人说,打完这个官司,我们还有什么官司不敢接?不是明知输了不做准备,是根本没办法准备。”
“不管是哪个国家,法律都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肯定是保护该国国家利益的。事实上,在法国,这一类的官司目前还没有过成功的案例。”任晓红在资料中查阅到,北非的一个阿拉伯协会曾经也通过诉讼的方法追讨摩洛哥的几件文物,最终也没有胜诉,但是“他们跟我说,你们一定要做,你只有试过,才知道怎么会败诉,下次就知道怎么避免了。”
冷静下来后,任晓红认为,“其实也不能说这个官司就是100%输定,要是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我觉得还是有成功的可能。目前法国没有胜诉的先例,所以法律上支持的论据太少,但谁知道我们不会创一个先例?”
23日,巴黎大审法院对圆明园鼠兔首能否被拍卖作出宣判,法官认为,请求人——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对于本案没有直接请求权,驳回其关于要求停止拍卖、禁止拍卖的诉讼请求,并赔偿两个被告方各1000欧元。
在法庭上,任晓红一度很难受,因为她孤立无援。刘洋只能坐在旁听席上,她和合伙人两个人,面对的是代表佳士得公司、法国文化部和兽首所有人的7名律师加一位检察官。
“我们甚至都能知道对方会提出什么,但是我们依然被批驳得无任何还手之力。”任晓红说。
被告的律师团一开始就不承认这是一个“民间行为”,而认为是中国政府授意一个不具资格的协会在拍卖前的最后一分钟提出紧急诉讼要求,是一个“恶意诉讼”。理由是:佳士得拍卖已经宣布好几个月了,但是并没有诉讼利益的“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主席、一个法国人却忽然在最后一刻站出来为中国争取文物,不符合逻辑甚至不符合作为协会本身的利益。
检察官则要求法院驳回这项申请,她认为“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从历史文化价值及中国人民的情感出发,提出要求是绝对人性的一面,但是,从贝尔杰的购买到佳士得的拍卖也都符合法国的法律程序。
为何难以追回:
西方法律像一堵防火墙
“这次追讨过程暴露了中国人不理解更不善于利用西方法律和文化环境的问题。事实上,按照目前西方的游戏规则无法要回文物。”旅法中国同学会副会长宋鲁郑指出,1995年订立的国际公约表面上看来是帮助受害国追讨文物,“但我看到的时候感觉它实际上是筑起了一道防火墙,不让你去追讨文物。”因为根据公约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关于返还文物的请求,应自请求者知道该文物的所在地及该文物拥有者的身份之时起,在三年期限内提出”。
“就是说三年的期限过了你就没有权利去提出了,这还没有完,‘在任何情况下,自文物被盗时起五十年以内提出’,就是说虽然我发现文物被盗我提出了,但是超过五十年了就没有追溯力了。同时公约仅在缔约国之间生效,缔约国之间可以追讨,目前英国和美国没有加入,法国加入了但国民议会一直没有批准。”他认为,从公约中可以得出结论,“就是一百多年来国际社会所制订的一切游戏规则都是由西方人主导的,都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的。在这样的国际规则中,你要想按照他的规则来要回你的文物是不可能的。”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政府不便作为原告出现的原因。公约本身对我们不利,政府本身就不具有作为原告的权利。中国现在只能声明保留永久诉讼的权利,但这只是一个立场而已,它并不解决问题。”
案例反思:
我们以后该怎么做?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次民间追讨力量的演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国家部门的重视。在事件中,至今被公认为一个重要的升温“信号”在2009年2月12日忽然降临——外交部发言人就佳士得公司拍卖圆明园兽首一事正式提出抗议。“这其实是我国外交部门第一次对海外流失文物表态,在我国文物史上意义相当重要。”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中国文物保护基金学会会长马自树对媒体表示。
“虽然败诉,在法律上有无可逾越的鸿沟,但是至少让很多法国人知道了这一段历史,我们也进行了道德上的谴责。”因此,任晓红认为,自己参与诉讼还是并非完全不值得。
“希望大家把眼光放更远一点,相对于我们国家流失的大量文物来说,兽首只是个案。至少我知道的是,目前法国的博物馆里就还摆放着很多战国时的文物。他们在法庭上明确表示,如果这个案子中方赢了,他们的博物馆就全部空了。”她认为。
“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大多数追讨回收流失海外文物的举动,由政府担任主张主体的并不多,大多都由民间组织来完成。”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教授周庆安认为,这次事件,尽管民间组织出面追讨出现处处被动的局面,但是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至少在历史知识的普及以及民族精神的凝聚上,都有正面的影响。
“中国民间组织发展程度本来就比较慢,所以在这次实践中出现技术和水平不够的问题。但我认为民间力量还是追讨海外流失文物工作中需要培养的一部分。需要思考的是,我们怎么样提高追讨的水平。”周庆安表示。
而宋鲁郑则认为,目前的现实显然需要更多的民间“智慧”。比如一些法国的企业和中国有很多的贸易合作,“能不能以民间的方式先买回来,再由法国政府送还给中国?”
“或者如2002年大英博物馆发起的协议那样,提倡不归还馆藏。那我们能不能采取另一种方法——签署一个协议,承认归还这些文物主权给中国,但是我们承诺一年拿出1/2甚至2/3的时间放在国外博物馆展览,这也是一种解决的方法,这些都需要智慧。”(记者邱瑞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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