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加深,全球经济危机日趋严重,二00九年可能是中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更要与跨国公司同舟共济,发挥他们在抵御金融危机中的作用。”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教授接受本社记者访问时说。
二十七日,第七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在此间举行,主题为“新挑战、新机遇、新发展——经济危机与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和全球责任”。王志乐教授论坛期间强调指出,跨国企业是中国企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军,国家在制定各项促进经济发展抵御金融危机的措施中,应当把跨国公司在华企业作为中国企业的一部分加以考虑,并纠正那些否定外资积极作用甚至排斥外资的错误做法。
王志乐说:“改革开放三十年是跨国公司逐步进入中国的三十年,而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三十年也恰恰是中国全面融入全球经济的三十年。三十年来,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实现了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相互融合。”
因此,在开放的条件下,特别是在与跨国公司经过三十年合作竞争的条件下抵御金融危机,王志乐指出,我们应当有开放的思路,而不是关门抵御危机。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跨国公司已经而且能够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对此,他提出三点建议。“首先,发挥跨国公司‘保增长’的积极作用。在跨国公司/全球公司全球配置资源的过程中,中国不断发展的巨大市场以及良好的劳动力成为众多跨国公司争相吸纳和整合的资源。为了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他们本能地希望并且积极协助中国保持经济的稳定。外资经济的增长,是我国经济保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应当把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纳入振兴经济方案中,在采购、贷款等方面给以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其次,促进外资并购发挥跨国公司‘调结构’的作用。中国应当积极鼓励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推动产业重组。对跨国公司参与国内企业的改造、产业升级和并购的项目采取更加积极和开放的态度。”
“再次,发挥跨国公司推动贸易自由化的积极作用。”王志乐说,“抵御金融危机也需要全球共同努力,各国经济必须同舟共济。令人遗憾的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中,一些国家出现了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从这些保护主义措施中人们看到,这些人的思想还停留在经济全球化高度发展之前的时代,尽管他们人已经进入全球化时代。令人高兴的是,许多跨国公司,特别是那些全球化程度高的全球公司旗帜鲜明地反对贸易保护。”
最后,王志乐教授说:“推动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既符合中国企业利益,也符合跨国公司和各国经济利益。我们可以而且应当与跨国公司一起,旗帜鲜明地反对全球范围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潮。通过与跨国公司的合作竞争,我们也一定能够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迎来中国经济未来的更大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