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 题:贯彻落实法律制度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新华社评论员
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它的顺利实施,必将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声誉和政府形象。党和政府历来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将我国的食品卫生事业推入了法治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10多年来,随着社会快速转型,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食品行业迅速发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顺、食品标准不统一等等。这些问题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2008年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暴露了食品安全领域的诸多漏洞。为从制度上杜绝类似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亟须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制定一部完整、系统的食品安全法律。
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立法机关立足国情,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并将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1万余条群众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全国人大对法律7次逐条审议,使法律制定的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民主精神,体现了国家立法与人民意志的统一。
从保障人民健康权利出发,食品安全法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监管制度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法律进一步明确了打造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召回等制度,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的监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等,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为我国食品从生产经营到使用奠定了法制基础。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彰显了国家对人民生命健康负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是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又一个里程碑。但是,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以往大量的食品安全事故表明,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帮凶。因此,在完善法律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各级监管部门应将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作为一个新起点,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努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出击,把法律规定变成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食品生产经营者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效益第一的观念,以确保食品安全质量为前提抓好生产经营,绝不以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为代价获取利润。食品企业要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观念,切实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任何违反法律的生产经营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