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近日制定了《关于加强省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通知》,从2009年起,江苏省对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预算专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凡未安排预算的单位视为无出国(境)任务安排,严格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渠道。
相关人士介绍,我省还加强了因公出国(境)活动的用汇额度管理,实行经费预算与用汇额度双控制。因公出国(境)用汇一律实行人民币限额预算控制下的购汇制度,所有出国(境)团组的经费和用汇都必须严格履行审批与核销手续,凡未经省财政部门核销的所有境外用汇经费及国际旅费,单位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 (吴昌红)